国际诗歌协会章程、会员条例、入会申请
国际诗歌协会章程、会员条例、入会申请
国际诗歌协会,2019年2月15日经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批准并登记合法成立、在国际社会组织中心备案的最具有国际影响的国际性文艺团体之一,是海内外华语诗人、作家、评论家、编辑工作者和世界各国热衷汉语诗歌及本民族诗歌语言艺术创作与研究的诗人、作家、评论家等自愿结合的国际性诗歌组织。
国际诗歌协会成立的宗旨是促进全球诗歌发展繁荣,增强汉语诗歌与世界各国诗歌界广泛交流与融入,扩大汉语诗歌的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从而提升汉语言在全世界范围的广泛应用。
国际诗歌协会是由海内外文学艺术界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作家、诗人、评论家及编辑工作者共同发起成立,在中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日本、韩国、美国、法国、奥地利、德国等四十多个国家设有分会。
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协会名称:国际诗歌协会
英文名称:International Poetry Association
性质:国际性公益性文学交流团体
第二条:是热爱诗歌并热衷于汉语诗歌艺术和本民族诗歌艺术创作、交流和研究的诗人作家自愿自发结合的国际性诗歌团体。
第三条:秉持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发展理念,推动汉语诗歌及全球各国诗歌的公益性传播、发展与交流。
第四条 国际诗歌协会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宪法及国际法,以捍卫国家领土完整维护国家民族核心利益为根本出发点。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五条:号召有共同志向和追求的诗书画界精英共同推动诗歌的发展繁荣,促进中国诗歌国际化进程;加强各国诗歌界广泛交流,促进真善美在全世界范围的公益传播,充分发挥诗歌净化心灵,启迪心智,增强认知,提升追求,消除贫穷、战争、掠夺对人类造成的伤害与隔阂的意义,使全世界人民团结一致和平相处共同繁荣。组织开展具有积极意义的国际诗歌交流活动,发展建设各地分会;设立国际性诗歌奖项奖励全球突出作者、会员及为本会和诗歌艺术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人物。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协会最高管理机构:总理事会
第七条: 总理事会
设名誉主席数名、顾问数名、主席1人、执行主席1人、副主席10人(若发展需要适当调整),由总理事会选举产生或罢免。
主席权力:总理事会组建、总理事会会议发起,对总理事会、理事会表决、选举和罢免结果的审批、重大事宜的决策等。
执行主席权利:对主席和总理事会通过实施的各项决议及发展策略进行具体领导执行。
第八条 组织结构
总理事会—秘书处(兼财务)—艺术家委员会—理事会—诗歌创作委员会—各省分会—组织策划部—出版部—会员代表大会—创作基地—会员
总理事会:协会最高管理机构。讨论、实施协会最高决策,主席、执行主席、副主席选举与罢免,各省分会主席、副主席选举与罢免,理事会的组建、管理。
秘书处(兼财务):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5名。秘书处执行总理事会各项决议,对总理事会以下各部门行使职权:传达总理事会工作指示精神、年度常委会的召开、协会活动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拟定、财务统筹预算、协会阶段性工作的汇总与定位等
艺术家委员会:本会建设性发展策略的研究、分析与建议
理事会:设主席、副主席、常务理事、理事。
理事会职权:听取、汇总会员建议,修改完善本会章程条款,发展协会会员,协会发展资源引入,协会年度诗歌作品集的稿源的组织,以及协会相关活动参加人员的组织,活动选址,承办单位引入等参与协会的整体构建,对总理事会发展决策的协商、附议:总理事会关于协会发展的决策,在未得到理事会成员半数以上的表决通过结果时需发回重审决议。
诗歌专业创作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5名,主任行使专业领域创作研究与发展策略分析建议、教辅等。
组织策划部:负责协会会员吸收、人事管理、资源引入、外交联谊、新闻发布会、诗会笔会活动组织策划、出版资源调度等,设组织部部长1名,副部长10名,策划总监1名、执行总监5名、策划30人
出版部:负责协会纸质年度诗歌选本的稿件组织、编辑策划和出版宣传等。
会员代表委员会:会员的基层管理、理事会的选举权、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召开、协会与会员的衔接与维系及协会精神的传达。
秘书处和策划部由协会根据业绩考核决定任期。
创作部:协会网站、刊物、创作基地优质稿件来源。设主任1人、副主任5人、编委不限。
创作基地:协会对活动的承办单位予以授牌认证的诗歌创作基地,属于永久战略合作伙伴
第九条 协会会议
(一)总理事会成员会议不定期举办,及时适时讨论研究协会重大发展策略。由主席发起讨论和拟定协会发展的各项重大决策。
(二)理事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举办,由秘书处发起。会议大致内容:讨论总结协会全年工作,审议修改协会章程条款,拟定协会下一步战略发展布局,讨论关于协会网站的发展和刊物的出版、活动承办方的寻求,线下活动的创新,选举和罢免理事长、执行理事、副理事长并报请总理事会批准。理事会议期间各项工作方案的最终通过,必须获得理事会议到场成员的半数以上投票表决通过
(三)会员代表委员会:全体会员选举产生特定区域的代表构成,会员代表大会每年举办一次,由理事会发起各省分会响应。
附则:
本会副主席、执行副主席、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各省主席副主席的任期三年一届,逾期可申请连任。
秘书处和策划部由协会根据业绩考核决定任期。
会员条例
(一)拥护和遵守本会章程各条款
(二)自愿加入本会、服从协会各项管理
会员申请要求(至少满足其一):
1、申请人员从事诗歌创作1年以上,在国家部门批准出版发行的书刊所发表过一定数量作品
2、使用国家部门批准出版、具有国内正规出版资质的省级以上出版社单书号或丛书号出版过专辑1部以上(含1部):
3、在各级文联、作协、诗歌协会学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对促进诗歌繁荣事业发展有突出贡献者。
4、在诗歌编辑相应岗位工作__2__年以上。发表或出版过一定数量的诗歌作品,工作成绩突出,在诗歌界、学术界有一定影响。
5、在海内外文化界担任主要领导职务,通过广播电视媒体、网络传播媒体,利用不同的表演形式系统传播诗歌艺术,繁荣诗歌文化。
7、为推动繁荣诗歌做出过突出贡献、并有强烈热爱诗歌创作的梦想与突出创作成绩、经协会主要领导力荐的社会精英
通过审批,按要求办理加入手续成为正式会员后,由距离会员户籍地较近的分会办公部寄发会员证书
会员证有效期为两年,由协会每两年一次,为会员更换新会员证。
入会申请
申请方式:
添加微信:a13720085131领取申请表,填好后待理事会审批。
会员权利:
(一)会员代表的选举产生、本会制度和发展政策的批评权、建议权
(二)优先参加本会活动。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在会刊发表作品的优先权、在本会编辑的图书发表作品的优先权
(三)会员有获得本会出版中心以成本价帮助出版专著的优先权
(四)时机成熟协会将以国家级出版社书号出版会员年度诗歌选本,具体情况另行发布。
会员义务:
(一)积极参与本会网站、刊物、平台的各项活动
(二)在会内外积极维护本会
(三)参与本会的各项建设
(四)连续三个月以上未参加协会相关活动的会员,将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权利。
第五章 资产管理
协会为法人自有资金创办的公益性文学机构。资金来源:法人注资、社会团体个人赞助。资金用于协会会刊出版、网站建设、协会外务支出和其他日常运作去除上述费用所增值部分循环进入协会发展储备资金,不用于分红。若协会停办或解体,剩余资金将全部捐献。
国际诗歌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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