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官司获赔两万!43岁人气女星遭网络侵权:提告要求赔偿15万
本文由 TVB剧透君 作者 JacksonTsang 原创
转载请注明:严厉打击任何抄袭行为,势必全网投诉到底!
现年43岁台湾人气女星林心如,90年代末曾凭主演《还珠格格》系列剧集红遍两岸三地,广为观众熟悉。有港媒消息指,林心如早前向沈阳一间公司提出控告,事件受到网民高度关注,虽然在现今互联网发达时代,网络侵犯情况时有发生,但不少艺人还是予以严肃对待。

据了解,被告沈阳某公司涉擅自使用林心如肖像作商业宣传用途,该公司行为已构成侵犯肖像权,林心如要求对方删除相关内容、公开赔礼道歉、及索偿经济损失15万人民币。

今(2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了「林心如与沈阳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最终法院判决林心如胜诉,要求被告在社交平台登致歉声明,向林心如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2万元及合理开支1000元。

其后,港媒亦陆续曝光了关于该案件更多详细情况,披露被告沈阳某公司在已认证的社交平台上发布主题为「林心如晒素颜,女明星产后越来越少女的秘诀是?」、「心如快生了还是这么美?孕妈妈到底应该怎样爱自己」的文章,文中使用了林心如的照片作商业宣传,侵犯了林心如的肖像权。

有指被告在辩称时曾表示,早已经删除相关文章,而且文章的阅读量和点击率都非常少,认为对林心如的影响极其有限,侵权行为情节轻微,同时又指自己的做法不但帮助林心如宣传了良好形象,更有利于增强林心如的美誉度。

不少网民对于被告的辩护解释都感到无言以对,有粉丝支持该公司厚颜无耻,明明是未经同意侵权了,竟然还本末倒置说成是为林心如宣传了,实在令人难以理解。大家都为林心如这次勇敢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大力支持,并强烈谴责所有网络侵权行实在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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