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不是前三名

人们习惯用“三甲”表示前三名,这个词在体育比赛报道中频频使用,如某媒体上有“某某获得第四名的成绩,与前三甲失之交臂”等类似语句。事实上“三甲”不是指前三名,也不是指第三名,这个词常在不经意间被误用了。

“三甲”一词来源于自古代科举制度。《现代汉语词典》中未有“三甲”词条和解释。《辞源》上倒是收录了这个词条,引用的是《宋史·选举制》中的一段,它指出了“三甲”的由来:“太平兴国八年,进士诸科,始试律义……进士始分三甲。” 意思是说,自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殿试后,进士分一甲、二甲、三甲三个等次。可见,“三甲”是三个等次的统称,并不是只有三人。

金代,科举及第者分上、中、下三甲;元代分两榜,每榜分一、二、三甲(蒙古、色目为一榜,汉人、南人为一榜)。明清沿元制分三甲,但不分两榜,并将此设为科举考试定制,以成绩高低分为“三甲”,一甲赐“进士及第”只取三名:状元、榜眼和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

明代二甲和三甲的第一名都称为传胪,清代只有二甲第一名称为传胪。二甲与三甲名额不固定,但是要比一甲多若干名,具体多少是根据当时的国情而定。当时举人能挤进“三甲”,就是指成为进士。

以清光绪癸卯科为例,共录取进士360人:一甲3人,二甲183人,三甲174人。可见,“三甲”是科举考中进士的等别分类,是三个等次的统称,并不是指前三名。如明代王铎的文章有这样的表述:“王铎至31岁时,入京殿试,列三甲第五十八名,赐同进士出身……”这是“三甲”的规范用法,就是说,王铎没能进入一甲和二甲,在三甲中列第58名。古代在介绍进士名次时,都是直接说几甲几名,如“万历某某年 (或康熙某某年)进士二甲十六名”。

那么,始于隋代的科举考试制度,为何到宋代才出现“三甲”呢?

据史学家杜佑《通典》中记载:“武后天授元年(690年),策问贡人于洛城殿,数日方了,殿前试人自此始。”意思是对于地方推荐上来的考生,武则天在洛阳南门亲自面试考生。这并不是第一次殿试。殿试首开是唐高宗显庆二年(658年)春,高宗亲自组织过一次殿试,但规模不大,没形成规制。到了武则天时期,她在规模形式上系统化,制度上做了创新,所以人们通常认为,是武则天开创了殿试先河。

殿试真正形成定制是在宋太祖开宝六年(973年),作为科举考试的关键一项。当时殿试内容相对简单,仅考时务策一道,试题一般由内阁预先拟定好,考试前一天呈给皇帝圈定,殿试时间一天为限,日落交卷。 随着宋代科举制的不断成熟,也有了“三甲”的说法。“甲”代表最优秀、最出色的类别。因此,人们习惯性地将“三甲”理解为三个最优秀的人,并一直误用下来。

不过,一甲的确是三人:状元、榜眼和探花。明清时期,状元居“鼎甲”之首,又称为“鼎元”或“鼎甲”,而鼎多为三足,因此一甲中的三位最优秀者可称为“三鼎甲”,但不应该省略“鼎”字,而只称“三甲”。(王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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