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doc

国家标准《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编制说明

《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国家标准起草组

年月

一、任务来源 该标准是由全国信用标准化技术工作组提出并归口,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管的国家标准。本标准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列入2011年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项目编号Z-424,标准名称为《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二、标准制定的背景、目的及意义

近年来,我国产品质量事件频繁发生,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冲击了社会安定,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这些事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当前我国诚信体系尚不健全,一些组织守法意识淡薄,社会责任缺失,没有把“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的理念贯穿到组织机构全员、全过程的管理中,使得以诚信为本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能得到切实落实。 诚实和信用是检验检测机构应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2014年6月14日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2014—2020年)》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在充分了解检验检测机构对建立诚信管理体系的需求基础上,多次召开实验室负责人参加的专家论证会,所有专家一致认为该标准的出台适应当前国策,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应该尽快纳入到国家推荐标准序列,为解决当前社会诚信危机做出贡献,实现行业诚信带动社会诚信环境的形成。

本标准无论是其描述内容,还是其推出时机,均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符合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符合实验室自身发展的要求,更符合社会需求。只有大力促进检验检测机构增强诚信意识,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全社会形成个人讲诚信、实验室守信誉的良好氛围,树立消费者消费信心,“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目标才能顺利实现。该标准作为通用性要求,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三、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的关系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