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银行Ⅱ类账户可存取现Ⅲ类账户不能存取现
中金网2016-11-28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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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网11月28日讯,据悉,“302号文”强调,银行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规范存量Ⅱ、Ⅲ类户的开立和使用管理,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应当立即整改。对未按照规定验证绑定账户信息的Ⅱ、Ⅲ类户,自2017年4月1日起暂停业务办理。据悉,Ⅱ类账户可以存取现金,可以配发实体介质;而Ⅲ类账户不能存取现,不能配发实体介质。
据悉,此前规定为,存款人可通过Ⅰ类银行账户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转账、消费和缴费支付、支取现金等业务;通过Ⅱ类银行账户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等业务;通过Ⅲ类银行账户办理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服务。Ⅱ类银行账户和Ⅲ类银行账户不得存取现金,不得配发实体介质。
和此前规定相比,“302号文”进一步强调了三个方面,一个是明确了开户的身份验证要素,并将“以卡开卡”身份验证的途径从绑定借记卡扩大到信用卡,同时明确不得绑定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支付账户。
如开立Ⅱ类户,要求至少五个验证要素,包括开户申请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绑定账户账号(卡号)、绑定账户是否为Ⅰ类户或者信用卡账户等;开立Ⅲ类户,应当向绑定行验证Ⅲ类户与绑定账户为同一人开立,验证的信息应当至少包括前述四个要素。
与此前差别较大的是,“302号文”增加了Ⅱ类户和Ⅲ类户功能和限额。
此前规定II和III类账户都不能存取现金,不能配发实体卡;此次Ⅱ类户功能除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限额消费和缴费,还增加了存取现金、非绑定账户资金的转入和转出功能,并可以配发银行卡实体卡片,但前提是已经由银行工作人员面对面确认身份。
“也就是说,如果II类账户在柜台开立,和I类账户的身份验证强度是类似的,也可以申请卡介质,那么就意味着可以在ATM机上使用,未来想象空间还是很大的。”一位中行网络银行部人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