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白讲历史故事】上古篇之皋陶作刑。当舜...
【老白讲历史故事】上古篇之皋陶作刑。
当舜之时,皋陶(一作咎陶)为理官(即法官),受舜命而作五刑,即:墨、劓、刵、宫、大辟。其中死刑,因罪行大小与身份高低而有不同处置:大罪戮于四裔,大夫戮于朝,士戮于市。又根据不同情况,肉刑可减为流放,分三等:大罪流于四裔,次之流于九州之外,再次流于千里之外。另据《夏书》曰:“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昏,即以己之恶而掠人之美;墨,为贪赃枉法;贼,为乱杀无辜。三罪皆应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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