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提醒:这些药不能与维生素C同服
维生素C本身就是药物,如果与某些药物同时服用,可能会影响其他药物的吸收利用,其功效也可能受到其他药物的影响。
维生素C属酸性物质,而磺胺类药(如复方新诺明)及其代谢产物在酸性环境中易形成磺胺结晶盐,而形成泌尿系结石,导致肾脏损害。如病情需要同用,可间隔2小时服药。
阿司匹林与维生素C合用会增加维C的排泄,从而影响维生素C的利用,但维生素C不影响阿司匹林的药效,所以,当两种药物都要服用时,应先服维生素C,至少间隔1小时以上再服阿司匹林,或同时服用但需加大维生素C的剂量。
叶酸与维生素C同时服用易发生氧化还原反应,叶酸在酸性环境中分解更快,从而导致两药作用减弱,用于治疗贫血时,应先服用叶酸,间隔2小时后再服用维生素C。
维生素C具有对抗肝素和华法林的抗凝作用,可引起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减弱抗凝药物的作用。两种药物必须都用时,应至少间隔2小时以上。
如氨茶碱、碳酸氢钠及治疗溃疡药物。维生素C具有有机酸的性质,极不稳定,在中性或碱性溶液中极易被破坏而失去生理效能,当与碱性药物配伍应用时,自然发生酸碱中和反应,使两种药物都失去药效,因此可建立不同静脉通路或与维生素C错开2个小时服用,以免相互影响。
维生素K3有氧化性,与维生素C合用可产生氧化还原反应,使两者疗效减弱或消失;维生素C还可影响维生素B12的吸收和利用,造成维生素B12的缺乏,同时可增加维生素B1的需要量,因此需要错开时间至少2个小时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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