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太平洋邮政联盟(二)
亚太邮联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代表大会,一般每5年举行一次,并安排在万国邮联大会召开之后的2年内。执行理事会在两届代表大会期间主持联盟的工作,由所有会员国组成,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 按惯例轮流在各成员国举行。常设办事机构为总部,负责会员国之间的联络、情况交流和咨询工作。总部原设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2001年9月执行理事会马尼拉年会 决定从 2002年7月1日起将总部迁往泰国曼谷。
亚太邮联在泰国曼谷还设有培训中心(1970年成立,原称培训学校),负责培训会员国选派去的邮政管理人员。图5是印度尼西亚1980年发行的亚太邮联培训中心10周年纪念邮票。
亚太邮联的经费支出预算经大会确定后,由会员国分摊交纳。亚太邮联的正式用语为英语。
1985年11月25日至12月4日,在曼谷举行的亚太邮联第5届代表大会通过了亚太邮联新法规(1987年7月1日起生效)。图6是泰国邮政为这届大会发行的纪念邮票。新法规由组织法、总规则、公约及其实施细则、最后议定书组成。香港、澳门代表以地区邮政主管部门身份首次应邀作为观察员出席大会。大会对新开办的国际特快专递邮件业务通过了第15号决议,吁请并要求各会员国在本地区不断改善和扩大这项业务。图7是泰国于1986年1月1日发行的以特快专递为题材的邮票,主图是特快专递邮件业务的标志和英文缩写EMS,这是第1枚特快专递的专题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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