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兰春:解读《九民纪要》(终结版)


举了以上两个例子,以解剖麻雀方式跟大家讲怎么具体解读这些文本。总的来讲,希望大家在研究中、学习中、办案中、思考中,能力争做一个如下几个方面,有自觉意识的人。
第一,有自觉的框架意识。拿来任何的信息,拿来任何的案件,拿来任何的材料,要有一个框架性认识。
民商法这个庞大的体系,就像一个中药库,某一种药在哪个格里,是固定住的。就像我们在键盘上打五笔文字,每个键盘是固定的。要有个框架,来了一个信息,来了一个案件,来了一个资料,首先看已有的框架里有没有相关信息——没有就填补空白,有就增强印证、提升、完善!这样带着框架性的东西,才可以以少驭多,以简驭繁。
第二,一定要学习理论。我们律师学习理论,我一讲,人家都笑话我,说朱博你太书生气了!怎么说呢,大家不在一个世界不好通约。不学理论,到了一定程度,绝对无法更上一层楼,特别是重大疑难案件,为什么?
这种案件发生的争议一般都处于法律的边缘状态,要么没有法律规定,要么法律规定模糊,要么法律规定有歧义。法官不得拒绝裁判,在会议纪要里规定得很清楚,法官不得拒绝裁判,你怎么看?你如果是法官,你怎么办?
只能回到基本原理中,回到基础中,解构、研究、探索、定性,尝试地提出一整套东西。根基不牢,地动山摇!如果没有根基,没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不要说说服法官了,跟客户交流都没有底气。
客户经常会这么跟我说,问你之前我都问过好多律师了,他们提出这样的观点,那样的观点,你怎么看,元芳?你怎么看?你也不清楚,因为你拿不出压倒性的东西,斩钉截铁的东西,有法律依据的东西,有法理根基的东西,怎么去引领案件?
第三,要有自觉的复盘意识。每一个案件的代理,每一份文件的解读,每一份材料的研究,要有复盘,不是过去了就过去了。需要去考虑,假如是你办理这个案件,会怎么判?以前办过的这些案件,还能怎么更好地去总结、提炼?对文件的研读,为什么我的解读和别人不一样,别人看出了我没有看出的东西,差别在哪里?
我们讲律师学习重要,学习能力重要,学习能力的意识,方法论的锻造无比重要,所以要处处留心,解构,时时注意复盘。
按照这个方向走,走得慢也没关系,由于受制于主客观条件的因素,大家提升会参差不齐,只要提升就是进步的,就有信心,就有希望。
谢谢大家!

饶庆松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大成深圳房屋与建筑工程部副主任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庭优秀志愿律师
广西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时代周报》特邀法律评论员
热爱横渡,三次横渡琼州海峡
2016年挑战往返横渡
彻夜坚持19小时50公里
公开出版物有《横渡,不一样的人生》
每天一分享,做有温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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