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小产权房法院不查封?

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俗称的老赖,名下所有财产都会被法院查封。但是很多申请强制执行的当事人,有一件事比较纠结,就是老赖名下的小产权房,法院一直不给与查封,为此很多当事人还会和执行法官怄气争吵。

但实际上,拒绝查封小产权房,法院的做法没有问题,合法合规。

小产权房可以分成几类,下面赵律师给大家逐一分析一下。

第一类,合法的小产权房,比如农村宅基地自建房,这一类房子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农民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建设使用,所以农民对于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子有所有权,但是对于宅基地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仍然属于村集体所有,因此,法院就不适合查封。而且此类房产往往是被执行人和其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唯一居住房屋,法院于情于理也不适合查封,也有相关法律规定唯一住房一般不强制执行。

第二类,是否合法暂时搞不清楚的小产权房,比如很多城市的城中村住房,这一类房子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当初建造没经过审批,但是将来也存在确认不动产权属,成为大产权房屋的可能,事实上前些年,确实有些小产权房已经转成了大产权。但不管怎么说,对于现在还没有确认成为大产权房屋的,这些房子就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的,既然没有证,自然也就无法确认所有权,都不知道是谁的房子,法院自然也就无法查封。

第三类,百分百违建的房屋,根本没有确认产权的可能。既然本身就是违法违规建筑,属于被有关部门强制拆除的,不受法律保护的一类不动产形式, 根本不具备被查封的前提条件。

综上所述,这就是为什么法院不会查封小产权房的具体理由。

因此,当事人就不必在小产权房的查封上纠结。有时间了可以想办法查一查,深挖一下老赖的其他财产信息,协助法院予以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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