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 | 公安部集体一等功

1月10日,在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到来之际,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励斗志,公安部召开全国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议,表彰了一批公安英模和先进集体。喜讯传来,安康市公安局法制支队被荣记集体一等功。

安康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紧盯法治公安建设目标,持续深化执法机制改革,大力实施“智慧法制工程”,倾力打造执法规范化建设“安康品牌”。安康市公安局2次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连续10年被授予全省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优胜单位;连续3轮被评为全省法治教育宣传先进单位。

他们着力提升执法智能管控新水平,率先在全省组织开展综合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精细化、集成化、智能化建设,推动全市建成综合执法办案管理中心13个,组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专职管理队伍139人,完成了派出所办案区智能化升级改造,市、县、所队三级平台数据融合共享,安康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模式,为全省公安执法办案场所实现数据共享、实时研判、智能分析、集成管理提供了生动实践。《安康市公安机关综合执法办管理中心升级改造指导意见》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执法制度。研发了安康执法办案辅助管理系统,建成云智办案通、智能笔录、语音转写、办案监督等子系统,建立了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将办案区管理、执法记录仪采集管理、案卷保管、光盘保管等执法工作纳入平台考评,实现“案卷一张盘、物证一芯片、视频一体联、执法一网考”,形成了执法信息化的“安康标准”。安康执法办案辅助管理系统被公安部列为科技应用创新计划,荣获全省公安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安康执法辅助APP荣获公安部移动警务应用创新三等奖。

他们着力构建执法监督管理新样板,大力推进县分局法制部门规范化建设,优化县级公安机关“两队一中心”组织架构,推动全市12个县分局实现了法制部门“两队一中心”建设,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探索建立了全市受立案工作“三个三”工作机制,指导全市建成标准化案管中心11个、案管室165个;建立了问题通报、会商研判、责任追究机制,有效促进了受立案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统筹“受立案”和刑事案件“两统一”两项改革,把受立案与刑事案件“两统一”职能整合到案件管理中心,实现了案件一口受理、一口监督、一口对外。建立了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安康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规定》被公安部评为优秀执法制度。深化法律实战练兵,9名民警被市法学会聘为法治人才库首批法治专家,2名民警被公安部评为首批部级“训练标兵”,荣获全省公安民警法律实战大练兵团体三等奖。法制支队支队长曹建康同志被评为陕西省2019年“十大法治人物”。

他们勇做公安法治建设践行者,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始终把服务中心工作放在第一位,把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作为一项核心任务来抓。从顶层设计到具体实施,制定了一系列文件,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意见,借助各种载体全力推进,并通过检查考核等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承担的公安法制工作、执法规范化建设、法治宣传等工作成效显著,有力促进了公安中心工作。公安部先后15次推介安康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省公安厅执法规范化建设专刊50余次宣传安康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做法,省公安厅先后3次在安康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提升了安康公安工作美誉度。近年来,法制支队先后获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两大工程一个升级”建设先进单位、“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等荣誉,荣立集体二等功两次、集体三等功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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