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赤峰市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

来源:赤峰日报-塞外赤峰

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扩面工作启动大会 摄影/宋玉静

全媒体记者|宋玉静

一年一度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即将开始,8月19日,记者在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扩面工作启动大会上了解到,赤峰市医疗保障局、赤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持续巩固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建立健全居民医保稳健可持续筹资机制,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580元,其中80%由中央财政补助,20%由自治区、市、旗县区按7:1:2进行分担,各旗县区财政部门要按规定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320元,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不低于360元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确定我市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75元,比2021年的305元增长了70元,增幅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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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实行预缴费制度,参保缴费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集中缴费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数据核对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3月15日。

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要达到应参保人数95%以上的要求,2022年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数3959495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缴费任务651776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数3307719人。

为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今年将开通多种缴费渠道,鼓励集中缴费、村民帮缴和协议代缴等多种缴费形式,建立高效、快捷、便民的参保缴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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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我市坚持和完善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要求城乡居民依法参保。

通知要求各旗县区做好资助参保,落实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A、B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或不低于个人缴费部分30%比例进行资助政策。抓好重点人群参保,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退役军人、重度残疾人、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户等人群参保要实现全覆盖,确保全员参保,实现不落一户,不差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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