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华长庚医院超声科2015年第二期进修医师结业考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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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清华长庚医院11月13日电 2015年11月13日,清华大学附属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以下简称“清华长庚医院”)正式与北京市人社局签订《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医保号定为21110130,即日起市民可选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为医保定点医院,医院从11月23日起,正式为医保患者服务。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为大型三级公立医院,地处昌平区天通苑,具体位于京北主干道立汤路,步行5分钟即到地铁5号线天通苑站。至2015年11月28日,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将运营满一年,该院优先发展肝胆中心、神经中心、消化中心,重点发展心脏内科、妇产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泌尿外科等专科。经一年的发展运营,在北京市市属医院病人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中,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位列前茅,满意率达98.97%。
市民需选定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为医保定点医院,方可享受医保服务,急诊患者不受医保定点医院限制。本月23日起,持卡到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就医可实现医疗报销实时结算。
据了解,每月5-25日间可办理医保定点医院变更手续,变更医保定点24小时后生效可用。北京本地医保患者中,在职人员一般可通过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变更医保定点医院。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医保人员,可到就近的社保所申请变更。“一小”人员,在学校和幼托机构办理参保手续的,还需通过学校或幼儿园变更,在街道社保所参保的,去社保所申请变更。享受公费医疗的患者,定点医院由单位与医院签订合作协议而定,改定点医院或增加定点医院,由单位统一安排。由于各家公费医疗单位政策不同,具体修改定点医院的办法还需与单位相关负责人员确定。新参保人员,在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时,直接填报“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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