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歌嘹亮】| 韩飞作品:生命里的一支钢笔
生命里的一支钢笔
作者:韩飞
一个人,每天两眼一睁,就会遇到很多事情。大多是转瞬即逝,不会形成记忆。可是,有些事情,虽然看上去不大,却像是刻印在你的脑海里,时光荏苒,仍令人难以忘怀。我曾经拥有一支英雄钢笔,尽管过去很多年了,却时常想起它。
这不,手中的笔写出来的字,没有墨色了,只有纸上划过的白色痕迹,我看了看,叹了口气,不得不将它丢到垃圾桶里。一支塑料笔杆又从我手里浪费掉了!于是,我又想起了那只曾经使用了多年的英雄钢笔,它是那样的经久耐用。
那是初中同桌赠给我的礼物,而且是位女同学,所以记忆特别深。
说起来那支钢笔,还有一段有趣的故事。那是一个冬季,我们那个集镇上迎来了一年一度的冬会。所谓冬会,就是物资交流大会,起源于庙会,类似于现在的购物节。在当时相对封闭的农村,算是当地的一个狂欢节。镇上每年都会请来一至两台大戏,也会天天放电影。附近方圆上百里的商贩都会从各地云集过来。会期不长,四天时间,这期间可以买到各种平时买不到的东西,吃到各种具有中原特色的风味小吃,如开封的灌汤包子,滑县的道口烧鸡,西华逍遥镇的糊辣汤,郸城的烩面,和本地卤肉锅子上的灌血肥肠。乡亲们则会利用这个机会买卖牲畜,提前置办年货、添置新衣。热闹时,街上来往的人流,摩肩接踵,川流不息,要是挤在人群里,只能被动地跟着向前走。街面两侧摆满了各种商品,琳琅满目,有各种颜色不一的布匹、款式不同的衣帽鞋袜,还有灵宝的苹果、山西的大枣、青岛布满盐渍的海带、浙江舟山的小眼睛带鱼。
对于我来说,最开心的莫过于看大戏了。但唱大戏通常是在上午和晚上,白天因为要上学,自然是不能逃课的,只有到了晚上的时候,才能在晚自习时间偷偷溜出校园去听个晚场。不过白天除了听戏,也不是没有玩头儿,通常是午饭后去逛大街,有时会遇到马戏团的演出,也有耍猴的、玩木偶的、唱小戏的。相对于舞台上的彩装大戏,我们那里将唱大鼓书的、唱坠子的、唱琴书的,通称为小戏。这些都是从外地云游过来的,不在当地邀请之列,也就没有固定的演出场地。他们通常是自己选一片空白场地,锣鼓一敲,人就围过来了。
马戏团有点不一样,因为伸展拳脚要耍得开,就需要一个特别大的场子。于是就一人敲着锣,转着圈将人往外赶;另有一人跟在后头,手里抖动着一根红缨枪,也有甩着绳鞭,或哗啦啦耍着三节棍的,一伸一收的,眼看快要戳到人时,却恰好又收了回来,惊得围观的人连连后退,这样演出的场地就拉开了。
我那天放学后,便见到这样的一个马戏团,于是就挤进人群里看热闹。演出开始,见一位紧身打扮的少女,站在场地中央,将身子向后翻,脸面朝上,直到两手臂后仰按着地,将腰弯成一个半圆,又两腿向前猛地一弹,翻了个身,站了起来。那女子憋了气,脸上泛着红光,洋溢着青春气息,肤色更加好看了;接着就是表演劈叉、金鸡独立、倒立行走,和左右卧鱼。最精彩的要数独轮车顶碗了。只见那女子骑上一个独轮车,两手臂展开,支撑着平衡,两脚一上一下原地蹬着车子。旁边有人将一个瓷碗抛给她,她伸手接住,放在头顶上。那人又拿来一摞子瓷碗,一个个斜地里抛给她。那女子不慌不忙,一只脚踩着车子,一只脚抬起,脚尖接住抛过来的碗,又抬起腿,将碗向上踢过头顶,那只碗,便会当啷一声响,稳稳地摞在她头顶上的那只碗里。
女子精彩的表演招来观众阵阵喝彩。等她下场休息时,我仔细打量着她,年纪不大,约莫十五六岁,比我稍大一点儿的年龄。女孩子这样的年纪,自然是红花儿一朵,美丽耐看自不必说,可她也明明是一位普通人,却怎么会有如此绝妙的一身本领?站在你面前,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根本想不到她竟会如此的身怀绝技。我不由得心中暗暗称奇,对她佩服不已。
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真是让人大跌眼睛。演出正进行着,对面吵了起来。忙抬眼去看,见一位女学生在那里大吵大闹,演出不得不停了下来。我看见那位刚才演独轮车顶碗的女子忙不迭声的给那女学生道歉,连声说着对不起。原来那女子不知怎么的,不小心弄脏了那位女学生的花衣服。马戏团的老板是一种身材魁梧的中年人,也慌着走过来,给女学生赔不是。两人不停地道歉,千言万语,说尽了好听的话,可那位女学生还是不依不饶,一副盛气凌人的架式。直到那位女演员急得哭了,抬手抹着眼泪,围观的人替她说不了不少的好话,那位女生才算罢休。
我在一旁实在是看不下去,心中早已气愤之极!这不是欺负外乡人么?我知道,这马戏团的人,肯定不是本乡本土的人,要不然,也不会受如此窝囊的气。我为那女学生丢了我本乡本土的人而深感羞愧!
那位女生,我认识,虽然和我不是一个班里的,但学校就那么大,下课后天天在一个校园里玩耍,怎么着也算是面熟了。那个女生家是住在街上的。相对于家在乡村里的人来说,街上的自然是高人一等了,我们则被称为乡下的、乡下人。住在街上的,通常是不敢惹的,乡下人要赶集,要常到街上去。于是,我心里便生起无限的感慨,那女生分明是仗着在家门口,欺负出门在外的人。本来平日里见她长得白净窈窕一副美丽可爱的样子,心里生出很多好感,现在却一下子变了味,对她反感起来,甚至是感到可恶,再也从那她白净的面皮、乌黑的秀发上,看不出哪里有什么美来。这是多大的事啊,竟然闹得人家演不成戏,也扫了那么人的兴!
这件事对我印象很深,直到今天过去很多年了,我的眼前依然能依稀看到当时的场景。当天晚自习,本来是数学时间,数学老师在教室前面坐着,边批改作业,边不住的喊着学生到他面前去,逐个解难释疑。现在想想,我应该很庆幸有那样敬业的好教师,可我却没能好好学习,我的数学成绩很是不好。别的同学都会趁这个时间抓紧补习,不懂就问,可我那天却埋着头,偷偷地写着周记。我憋了一肚子的话语,没法对人诉说,只好写到周记里。
我的同桌是一位非常文静的女生,学习成绩在班里总是名列前茅。老师把她安排和我同桌的理由很可笑,说我上课爱看闲书——小说,就让她来监督我、帮助我,因她是学习委员。她见我一声不响,埋头写着什么,表情神秘兮兮的,便有些好奇,将头凑过来,看了一眼,笑着问道:“你在写啥?不看数学?”
“没啥,我写周记。”我见她问话,边回答,边忙用手捂着,不让她看,担心她告诉老师,会受批评。我知道,作为学生,数学老师的课,我写作文,可是犯了大忌。
“这是数学晚自习,你不怕数学老师看见,批评你呀?”她轻声提醒我。我从她柔和的声音里感受到她的善意,便放松了警惕,将捂着本子的手移开。
“没事的,马上就写好了。”我红着脸,冲她腼腆地一笑,回头捏着手中的笔,朝地上用力甩了甩,嘴里咕哝道,“又不下水了。”
同桌莞尔一笑,轻声说:“期中考试,你数学考的不好,得抓紧点儿。”说罢,就又低头做她的数学题去了。
我应了一声,拿出墨水,吸了点墨,继续写我的周记。刚写了几个字,手中的钢笔一下子冒水了,原来是里面的皮管烂了,弄得手上、纸上全都是墨水。擦净手上纸上的墨水,那笔已经没法用了。我只得将它用作蘸笔,就是写几个字就去墨水瓶里蘸一下墨水,颇有些电影里英国人用的羽毛笔的味道儿,虽说麻烦些,但还能写字。我的这支钢笔,是我母亲用过的,从小学用到初中,我用了好几年了。我多次给家里要求,换只新笔,我父亲总是说,只要笔尖能写出字来,总还能用。没办法儿,只能凑合着用吧。
大概是我写那篇周记时严肃而神秘的表情引起了她的好奇,同桌一直惦记着,追问我在写什么。我只是回答:周记,作业。
“作业还那么神秘,像什么一样!”她笑了笑,说。
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跟着笑了笑,反正不管怎么说,就是不让她看。
没想到周五,这个谜底竟然向她揭开了。那天下午,照例是作文课,铃声一响,语文老师手里抱着一摞子作业本走进来,手按着讲台,环视了一下教室,对大家说:“今天作文课,先给大家念一篇同学的周记。”
我开始没大在意,听着听着,感觉很熟,这不是我的周记吗?老师怎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给念了出来。这篇周记讲的就是那天马戏团的事情,我记得题目叫《美少女大闹马戏团》。其实,班里好多同学当时都在场,都是知道的。于是,教室里便有了议论声,交头接耳的活跃起来。老师将那篇周记念完后,才说是我写的,还进行了点评,说场面写得很生动,让人看了如临其境,并对文中的观点进行了肯定。说那篇周记里使用了先扬后抑的写法,先写那位女学生很美很漂亮,到后来笔锋一转,写她的态度,写她不依不饶的蛮横,对她进行了批评。又说从文中看出另一个的我,平日里看上去腼腼腆腆的,竟然还有一副侠肝义胆。
老师的一番话,惹得同学们纷纷向我投来火辣辣的目光,此刻,我脸上早已滚烫滚烫的。我头勾着,不敢看人,恨不得钻到地缝里去,心想,同桌也会笑我吧。我瞥了一眼,见她坐得笔直,脸上果然微笑着。这时,她应该知道我那天晚自习在写什么了吧。虽说我的作文在课堂上被老师读给同学们听,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可这次不一样,以前的作文都是瞎编的,这次却是纪实的。
两天后,大概是周一吧,也是晚自习,快要下课的时候,我正昏沉沉的望着书本发呆,等待下课的钟声敲响。我眼睛的余光看见我的同桌从书包里拿出一支笔,轻轻放到我的面前,脸上泛着红晕,笑了笑,说:“送给你了,这是我过生日那天,我爸给我买的。”
我一个激灵,头脑清醒过来,脸一下子烫热了,忙说:“我不要。”说着,手一推,又将笔还给了她。当然,这一切都是悄悄的,担心被别的同学看见,会传出不好的话语。
同桌又是莞尔一笑,解释道:“都是同学,咱俩又是同桌,就送给你了,你的作文写得好,给你好好写作文。”说着,就伸手又将那支钢笔推到我面前。这次,她的手掌并没有马上收回,而是在我面前停住,顿了顿,才慢慢收回。那意思很明白,你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看来,她的态度是坚决的,我不接受是不行的。
那是一支崭新的英雄钢笔,黑色的笔身,金黄色的笔尖,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同学、老师用的笔,笔尖全是白色的。她的爸妈是乡医院的医生,家庭条件比较优越,自然舍得给女儿买这样好的钢笔作为生日礼物了。可是她却送给了我,我自然是十分的珍惜,心里很感激她的这份情谊。这只笔伴我读了初中,读高中,后来我又携笔从戎,带着这支笔参军到了部队,用它写了两年的新闻报道。直到我上了军校,实在不能用了,才不无惋惜地换了一支新钢笔。
时到今日,我内心深处依然对这支英雄钢笔充满了无限的怀念与眷恋,它承载着一位同学对我的深情厚谊。只是那位同学,我好多年没有见过她了,现在不知怎么样,日子过得还好么?
本栏目编辑:曼妮
作者简介: 韩 飞,男,汉族,河南省郸城县人,大学本科文化。1990年10月参军入伍,1995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陆军学院。历任战士新闻报道员、军校学员、团政治处宣传干事,连指导员兼党支部书记、师政治部干事、坦克营教导员兼党委书记、坦克团党委委员,现居住浙江省宁波市,供职于政府机关。作者长期从事新闻报道和机关文字工作,坚持业余写作,进行文学创作,早期文学作品散见于《解放军报》、《解放军文艺》、《前卫报》、《前卫文学》等军、地报刊杂志。2017年始专注于文学创作,著有多篇中短篇小说和长篇小说《桃花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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