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识人之法|流业法
流业法
本文介绍的是以德、材、术为衡量标准,根据人才的专业特点,将人才分为十二种不同类别及每种类别的人才所适宜从事的职业。
盖人流之业十有二焉。有清节家,有法家,有术家,有国体,有器能,有臧否,有伎俩,有智意,有文章,有儒学,有口辩,有雄杰。若夫德行高妙,容止可法,是谓清节之家,延陵、晏婴是也。建法立制,强国富人,是谓法家,管忡、商鞅是也。思通道化,策谋奇妙,是谓术家,范蠡、张良是也。兼有三才,三才皆备,其德足以厉风俗,其法足以正天下,其术足以谋庙胜,是谓国体,伊尹、吕望是也。兼有三才,三才皆微,其德足以率一国,其法足以正乡邑,其术足以权事宜,是谓器能,子产、西门豹是也。兼有三才之别,各有一流。清节之源,不能弘恕,好尚讥诃,分别是非,是谓臧否,予夏之徒是也。法家之流,不能创思远图,而能受一官之任,错意思巧,是谓伎俩,张敞、赵广汉是也。术家之流,不能创制垂则,而能遭变用权,权智有余,公正不足,是谓智意,陈平、韩安国是也。凡此八业,皆以三才为本。故虽波流分别,皆为轻事之才也。能属文著述,是谓文章,司马迁、班固是也。能传圣人之业,而不能干事施政,是谓儒学,毛公、贯公是也。辩不入道,而应对资给,是谓口辩,乐毅、曹丘生是也。胆力绝众,才略过人,使谓雄杰,白起、韩信是也。凡此十二才,皆人臣之任也,主德不预焉。主德者,聪明平淡,总达众才,而不以事自任者也。是故主道立,则十二才各得其任也。清节之德,师氏之任也。法家之才,司寇之任也。术家之才,三孤之任也。三才纯备,三公之任也。三才而微,冢宰之任也。臧否之才,师氏之佐也。智意之才,冢宰之佐也。伎俩之才,司空之任也。儒学之才,安民之任也。文章之才,国史之任也。辩给之才,行人之任也。雄杰之才,将帅之耳闻内也。使谓主道得而臣道序,官不用方,而太平用成。若道不平淡,与一才同用好,则一才取权,而众才失任也。
人才的类型按专业可分为十二种:清节家、法家、术家、国体、器能、臧否、伎俩、智意、文章、儒学、口辩和雄杰。“清节家”是指那些品德高尚、行为举止值得人们学习的人,延陵和晏婴就是此类。“法家”是指善于制定法规制度,从而使国家强盛,百姓富裕的人,管忡和商鞅就是此类。“术家”是指有深刻的思想,反应机敏,策划和谋略都能出奇制胜的人,范蠡和张良就是此类,有一种人兼有德、法、术三种才质,并且他们的德行能够引导社会风气;他们制定的法律能使天下人觉得公正,他们的谋略能安定天下,治理国家,这种人是国家的杰出人才,称为“国体”,伊尹、吕望就是这样的人。兼有以上三种才质,但能力不强,这种人称为“器能”,他们的品德能够成为一方表率;他们制定的法规能使地方上的人觉得公平;他们的谋略能够处理一般事务,子产和西门豹就是此类人;兼有德、法、术三种才质,但只是三种才质的某一方面:属于“清节家”这一类的,但不能做到宽宏大量、容忍别人,却喜欢议论盘问别人,明辨是非,这类人就是“臧否”,代表人物有子夏。属于“法家”这类的,但思路不开阔,不能深谋远虑,只能任某一官职,专心于自己的本职工作,这类人就是“伎俩”,张敞、赵广汉就是这类人。属于“术家”这一类,但不能制定制度法规,只能运用权术见机行事,他们的智谋很高,但公平不足,这种类型的人就是“智意”,陈平、韩安国就是这样的人。以上八种类型的人,都是以德、法、术三种才能为基础的,因此,虽然分成不同类别,都属于能够在擅长领域取得成功的人才。善写作,能著书立说的人就是“文章家”,司马迁、班固就是此类。能够传授圣人的思想和学说,而不能从政办实事的人,称为“儒学”,毛公、贯公就是此类。在辩论时观点不一定正确,但能言善辩,应对自如的人,称为“口辩”,乐毅、曹丘生就是此类。英勇无畏,力气超群而又才略过人,这类人称为“雄杰”,白起、韩信就属于此类,具有以上十二种类型中的人才都可以担当大臣,但君主应具有的德行不包含在内。君主所具有的德性应该是聪明平淡,能使下属能各司其职,而不必事必躬亲。君主如果明白这道理的话,那么他手下的十二种人才就会各司其职,“清节家”就可以担任师氏的职务;“法家”就可以担任司寇的职务;“术家”就可以担任三孤的职务。德法术三种才质都具备的人就可以担任三公的职务,德、法、术只具备一部分的人可以担任冢宰的职务。具备“臧否”的人,可以担任师氏的副手,具备“智意”的人,可以担任冢宰的副手。具备“伎俩”才能的人,可以担任司空的职务,具备“儒学”才能的人,可以担任教化人心的职务。具备“文章”才能的人,可以担任编写史书的职务。具备“口辩”才能的人,可以担任使者的职务。具备“雄杰”才能的人,可以担任将帅的职务。这样君主明白了统治的道理,从而使臣子职责井然有序,官员各司其职,天下就会出现太平盛世。如果君主不了解平淡的道理,只任用某一方面才能的人,那么这些获得权力,就会只任用与自己同一类型的人才,则其它类型的人才就得不到正确的使用,当然也难以发挥他们的作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