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历史建制
同安县历史悠久。唐贞元十九年(803年)析南安县西南四乡置大同场,是为同安县之前身。五代后唐长兴四年(933年),正式建置同安县。辖境包括今同安县、集美镇、灌口镇、厦门市区、金门县及龙海县一部分,至清末基本稳定。民国3年(1914年)1月,析出嘉禾里(今厦门市区)、金门岛、大嶝岛、小嶝岛置思明县。1953年11月,析集美乡归厦门市。1957年4月,析灌口镇之锦宅、金山2乡归龙溪县,其余12乡划归厦门市。1971年3月,划南安县大嶝公社和石井公社的莲河、霞浯2个大队归同安县,形成现今同安县之辖境并稳定下来。
宋至清代,同安县隶于泉州(路)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两次隶于晋江地区和厦门市。1973年9月起至今一直隶于厦门市。1997年4月30日撤县改设厦门市同安区。从建县至改区,同安县县级建制经历1064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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