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义”有哪些丰富的涵义?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与“仁”结合最紧的是“义”,人们总是将“仁义”合在一起说。如果泛泛地去谈,“仁”就是“义”,“义”就是“仁”,就像看见一个人,就叫他的名字一样。特定的名字代表特定的人,二者是对等的关系。不过,如果细分起来,“仁”与“义”还是有所不同的。仁”是君子的根本品德,“义”是从“仁”的品德出发所遵循的办事原则。“义”所“宜”也,意思就是干应该干的事。那么,在古贤人的心目中,什么是应该干的事,什么是不应该干的事呢?

“多行不义必自毙”

《左传》是中国第一部叙事详细的完整的历史著作,所记载的是公元前722年至公元前453年的历史。其中的一篇文章提到“多行不义必自毖”,我们可以从反面了解到当时“义”的含义。故事发生在春秋时期的郑国。

当时,郑武公娶了一个妻子,叫武姜,她生下庄公和共叔段。庄公出生时难产,武姜受到惊吓,所以给他取名叫“寤生”,非常厌恶他。相反,武姜偏爱小儿子共叔段,想破例立共叔段为世子,并多次向武公请求,武公没有答应。

等到庄公即位的时候,武姜仍然偏袒小儿子,替共叔段请求分封到制邑去。庄公说:“制邑是个险要的地方,以前虢叔就死在那里,所以并不妥当。除此之外的其它城邑,我都可以按您的吩咐办。”武姜便请求封京邑给共叔段,庄公答应了,让他住在那里,称其为京城太叔。

大夫祭仲认为不合适,劝庄公说:“分封的都城如果超过三百方丈,就会成为国家的祸害。将京邑那么大的地方分封给共叔段,违反了先王所定的制度,时间长了,恐怕对国君不利呀。”庄公说:“姜氏想要这样,我怎能躲开这种祸害呢?”祭仲回答:“姜氏哪有满足的时候?不如及早处置,不要让祸根滋长蔓延,一旦蔓延,就难办了。您想想,蔓延的野草都无法铲除干净,何况是国君您受宠爱的弟弟呢?”庄公说:“多行不义的事情,必定会自己垮台,你等着瞧吧。”

过了不久,太叔共叔段迫使原来隶属于郑国的西边和北边的边邑同时奉自己为主子。另一位官员公子吕对庄公说:“一国不能容二主,现在您打算怎么办?您如果要把郑国交给太叔,那么我就去服待他;如果不给,那么就请铲除他,不要使人民产生二心。”庄公还是那句话:“不用除掉他,他将咎由自取。”

接着,太叔又把两属的边邑收为自己所有,并一直扩展到廪延。子封说:“可以行动了!土地扩大了,他将得到老百姓的拥护。”庄公说:“共叔段既然不义,他就无法笼络住民心。土地虽然扩大了,这却正是他即将垮台的迹象。”

此后,太叔继续进行着不义的举措,又是修治城廓召集百姓,又是修整盔甲打造武器,准备偷袭郑国。武姜成为太叔的内应,打算开城门迎接太叔。庄公得知这些消息后,认为机会成熟,说:“可以出击了!”于是命大将子封率领大军,讨伐京邑。京邑的百姓马上背叛共叔段,共叔段的部队迅速瓦解,共叔段本人也只好逃到鄢城。庄公的军队追到鄢城讨伐,共叔段只好继续逃亡。

这段真实故事中的“不义”,就是说共叔段不遵守做弟弟做臣子的本分,不断地做不合道德的事情。不应该做的事,做得多了,结果反而把自己毁了。显然,在春秋战国时期,“义”在广大的人民中间就有了普遍的含义。而孔子、孟子、墨子等哲学家则将“义”的含义予以归纳升华,成为中国古代思想中最根本的概念之一。

“仁义礼智”共同构筑了伦理道德的根本

孔子讲“义”,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但“义”的含义与精神主要还是孟子进行全面阐述的。孔子讲“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孟子讲“舍'生’而取'义’”,孔子的侧重点在“仁”,孟子则将“仁”与“义”广泛地联系起来,共同成为道德行为的最高准则。

在指出 “仁”的源头是恻隐之心的同时,孟子也指出:羞耻之心,是“义”的源头。“仁”是由人性本善自然得出,“义”也是由“仁”自然得出的。

一次,告子说:“人的本性,如同杞柳树;义,如同杯盘。以人性为仁义,就像用杞柳树制作杯盘。”孟子批驳道:“你是顺应杞柳树的本性来制作杯盘呢?还是将戕害它的本性来制作杯盘?如果要通过戕害杞柳树来制作杯盘,那么也将戕害人的本性以为仁义吗?带领天下人来损害仁义的,一定是你这种言论吧!”(《孟子·告子上》)

孟子又指出:“仁”与“义”应该从君王本人做起,所谓“君仁,莫不仁;君义,莫不义。”(《孟子·离娄下》)行义的人可称得上“大丈夫”,不会因外界环境的变化而改变意志,即:“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腾文公下》)

王子垫问道:“士该做什么?”孟子回答:“使自己的志向高尚。”王子垫又问:“使志向高尚是什么意思?”孟子答:“行仁义就是了。杀一个无罪的人就是不仁。不是自己的东西而强行获取就是不义。仁就是居所,义就是道路。居住于仁,行走由义,大人所做的事就齐备了。”(《孟子·尽心上》)

孟子还喜欢将“义”与“礼”放在一起讲,称:“非礼之礼,非义之义,大人弗为。”(《孟子·离娄下》)“无礼义,则上下乱。”(《孟子·尽心下》)喜欢将“仁”“义”“礼”“智”放在一起讲,称:“恻隐之心,人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孟子·公孙丑上》)“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孟子·告子下》)孟子将这些元素看作相互关联、水乳交融的一体,如同人体的四肢,缺一不可,共同构筑了伦理道德的根本。

义利之辨

与此相反,孟子虽然也将“义”与“利”放在一起讲,但他认为二者是对立的。孟子曾对宋国人宋荣讲:“您用利来劝说秦王、楚王,秦王、楚王因为有利可图而停止军事行动,如此,三军将士会因为休战而高兴,从而喜欢利。做臣子的怀着利益之心侍奉君王,做儿子的怀着利益之心侍奉父亲,做弟弟的怀着利益之心侍奉兄长,都会导致君臣、父子、兄弟之间最终抛弃仁义而只想着利益,这样下去,国家没有不灭亡的。您如果以仁义去劝说秦王、楚王,秦王、楚王因喜欢仁义而高兴,从而撤兵休战,士兵们也会因此高兴,进而喜欢仁义。做臣子的怀着仁义之心侍奉君王,做儿子的怀着仁义之心侍奉父亲,做弟弟的怀着仁义之心侍奉兄长,就会使君臣、父子、兄弟间不再有求利的念头,而以仁义之道互相对待,如此则没有不能统一国家的。所以,为什么一定要谈'利’呢?”(《孟子·告子下》)

孔子、孟子以及后世的儒家,总是重“义”轻“利”。孔子就说:“见利思义”、“义然后取”,即:见到利益时,首先要想到是不是合乎“义”,如果不合理、不“义”的利益,再多也不能取。“义”还分“小义”和“大义”,就像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一样,合乎集体利益的可类比为“小义”,合乎国家利益的可类比为“大义”,当“小义”与就“大义”冲突时,“小义”应服从“大义”。

义利之辨是中国古典哲学中一个很重要的内容。有的哲学家并不同意孔孟的义利之说,例如曾与儒家一样盛行于中国的墨家,就批驳儒家重“义”轻“利”的道德高调,明确地指出,道德的力量是有限的,只能从属于物质力量。《墨子·亲士》就称:“故虽有贤君,不受无功之臣;虽有慈父,不爱无益之子。是故不胜其任而处其位,非此位之人也;不胜其爵而处其禄,非此禄之主也。”这种以功利主义和现实主义的认识为基础的哲学思想,代表着入世哲学的另一重要内容,充实着中国古典文化的百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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