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广告牌需要缴纳文化建设费吗?

问:我公司为某城建局设计制作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铁牌,牌子的落款是某城建局宣,没有我公司任何内容,牌子制完后由我公司负责安装到公园等公共场所。请问,我公司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吗?这种安装属于广告发布吗?

答:你公司如果仅制作安装,不涉及发布费用,不属于广告服务,不属于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范围。

解析:

根据财税[2016]25号文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注意广告设计、广告品的文印晒图不属于广告服务,而是属于设计服务。

根据《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 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本案例中负责发布的不是你公司而是城建局,则上述服务不属于广告服务,而是属于建筑服务。

举一个需要缴纳文化事业费的例子:某房地产公司在山脚下开发别墅,因位置偏僻比较难卖,找了广告公司,广告公司在别墅山脚下道路两边电线杆上,做了别墅的各种宣传。广告公司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支付的相关费用后才有发布这种广告的权利,是既制作、安装又发布,属于广告服务,因此需要缴纳文化事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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