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剩余电流不应大于多少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又称剩余电流报警系统,通过探测线路中的漏电流的大小来判断火灾发生的可能性,漏电是通过探测电气线路三相电流瞬时值的矢量和(用有效值表示)。
工作原理:零序电流互感器探测剩余电流的基本原理是基于基尔霍夫电流定律即流入电路中任一节点的复电流的代数和等于零,即ΣI=0。在测量时,三相线A、B、C与中性线N一起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通过检测三相的电流矢量和,即零序电流Io,Io=IA+IB+IC。在线路与电气设备正常的情况下(对零序电流保护假定不考虑不平衡电流,无接地故障,且不考虑线路、电器设备正常工作的泄漏电流),理论上各相电流的矢量和等于零,零序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绕组无电压信号输出。当发生绝缘下降或接地故障时的各相电流的矢量和不为零,从而测出剩余电流。考虑电气线路的不平衡电流、线路和电气设备正常的泄漏电流,实际的电气线路都存在正常的剩余电流,只有检测到剩余电流达到报警值时才报警。
那么这个检测到剩余电流达到报警值最小是多少呢,不可能线路中只要出现漏电,无论漏电电流大小,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就动作,那就没办法正常用电了(电梯回路肯定漏电)。
在国际电工委员会第64技术委员会(IEC TC64)最近的科技文件中规定300mA以上的电弧能量才能引起火灾,故规定在火灾危险场所内,剩余电流监测器的动作电流不宜大于300mA。
但一般场所不受此值限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动作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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