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违法免于处罚!国家要求交通执法讲道理、人性化
事实上在不久前国家交通运输部刚颁布了《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里专门就提到了“整治乱罚款”、“执法要讲理”、“执法要文明”、“避免过度执法”、“执法的同时要做好普法”等内容,对目前存在的蛮横执法等行为Say No!
广东7月上线“粤版新交规”
交规不再“冷冰冰”
然而我国的广东地区其实更早就开展了相关工作,并于今年7月开始实行“粤版新交规”,新规普及至今20多天,从当地车友的反馈来看,“粤版新交规”颇受欢迎。主要原因是“粤版新交规”相比以前的交规,多出了温度和人性,不再单纯冷冰冰了。
“粤版新交规”的主要核心内容围绕三个方面展开:首先,划出了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车主如有违反,不再处罚(只做教育批评)!其次,罗列出情节不严重的10种一般交通违法行为,如果车主是第一次犯错被逮,那么只给予警告。再者,筛选出8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违反者严查严处(顶格处理)。
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
只教育批评,不处罚
<第一部分>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涵盖的内容如下图所示:
其中(六)、(七)针对货运车辆,和我们私家车无关;(三)、(四)发生的概率极低,基本不太可能会遇到。剩下(一)、(二)、(五)和我们日常驾驶关系比较大。可以单独拿出来看。目前给爱车拉个花、贴个贴纸,中控台放几个有趣的摆件啥的不少年轻车主都喜欢这么干。
这么做确实会给行车带来一些安全隐患,属于违规行为;但却并没有影响到路面上的其他车辆或者行人吧?按照以往的判罚标准,似乎确实过于死板和严厉了。因此“粤版新交规”就用教育批评代替了处罚。
10种一般交通违法行为
予以警告后放行
<第二部分>10种一般交通违法行为涵盖的内容如下图所示:
其中(四)、(五)、(六)是针对货运车辆的,和我们私家车无关;剩下的7种违法行为都是我们经常可能会无意间违反的。
其中涵盖了违停、违法鸣笛、错误使用灯光、路口停车位置不准确、压线行驶、不系安全带、走错车道等行为只做警告处罚。
8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从严“顶格处理”
<第三部分>8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涵盖的内容如下图所示:
显然这8种严重违章行为已经影响到其他人或者车,往大了说可能会因此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因此这8种违章行为才被定义为“恶性违规”。考虑到这8种违章会对社会造成重大恶劣影响或损失,因此“粤版新交规”里明确了“顶格从严处理”的态度!
“粤版新交规”褒贬声都有
以褒扬为主,仍存争议
“粤版新交规”的<第一部分>与<第三部分>目前车友群体基本没有争议,大家都认为合情合理。毕竟大多数人都不是专业司机,不小心遗忘了一些细节导致轻微犯错,在不影响和危害到他人的情况下,确实可以被原谅。
然而“粤版新交规”的<第二部分>存在较大争议。比如对错误使用灯光、路口停车位置不准确、压线行驶、走错车道等行为只做警告处理,大家是理解的。毕竟在不熟悉的地方开车,一不小心就容易造成此类违章。但是违停、违法鸣笛、不系安全带也同样只做警告处理似乎尺度就有些过于宽松了。
因为我们很难界定违章者是主观恶意违章还是无意犯错。也就是说,大家都担心会不会有一些“坏分子”钻“粤版新交规”的漏洞,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故意违章。——毕竟“警告后放行”在他们看来和“免于处罚”或许并无太大区别。
“粤版新交规”执行至今,来自车友群体、以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褒贬声都有,其中以褒扬为主。交规究竟应当是有更温度与人情味,还是应当冰冷无情有一说一,您的观点又是如何呢?欢迎大家各抒己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