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欧盟签证年底失效! 移民局要求欧盟公民和家属重新来过

2020年1月31日,英国已经(名义上)正式脱离欧盟。

为什么说是名义上,是因为目前英国和欧盟正处于过渡期当中,这个过渡期是到今年年底,也就是2020年12月31日截止。

在过渡期(Transitional Period)正式结束之前,英国和欧盟之间在许多方面包含移民、税务、诉讼等层面上,基本还是维持和脱离欧盟前差不多的。也就是说,目前我们还感受不到脱欧带来的巨大改变。

不过同时,这也代表着过渡期一旦结束以后,相应而来的变化就会“有感”地出现了。

这其中,对于已经或者未来还想住在英国的欧盟公民以及其非欧盟家人来说,把握好时间节点似乎就尤其重要。

过渡期后的移民身份问题?

不少目前持有欧盟身份或者欧盟家属身份的当事人经常询问丽莎的是,究竟脱欧以后(从这里说来正确应该说是过渡期结束之后)自己的身份应该怎么办?自己又应该在什么时间点之前申请新身份?又该申请什么样的身份?

我们现在从英国政府GOV官网给出的官方信息来看,上面总是写着:当事人有直到2021年6月30日的截止时间,可以申请EU Settlement Scheme(欧盟定居计划)

这么看来,当事人(不论是欧盟公民或者欧盟公民的非欧盟家属)只要在2021年6月30日当天或者之前申请到新身份似乎就可以了......

可是,根据现实情况来看,当事人如果真的等到那么晚了(也就是过渡期之后)才去做相应申请,恐怕又会面临许多随之而来的麻烦。

→ 2020年12月31日的时间节点?

首先,根据移民法的规定,EU Settlement Scheme(欧盟定居计划)适用于任何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进入英国的欧盟人员(包含欧盟公民的非欧盟家人)。

当事人如果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在英国境内居住满5年,可以申请Settled Status(定居身份),相当于永居身份的意思(但当然这跟一般其他非欧盟公民所申请的英国永居,是属于两种不同的身份,只是都有可以“永久居住在英国”的概念)。

而如果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当事人在英国境内居住不满5年,则可以申请Pre-settled Status(尚未定居身份)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说当事人是在12月31日的截止日之前进入英国的,但是尚未申请相关的新身份,那么当事人在没有新身份的情况下,在12月31日截止日之后出境再入境英国,届时当事人如何证明自己是在截止日之前就已经来到英国居住的呢?

再来,所有现有/旧有的欧盟签证(包含欧盟家属签证和欧盟永居证明),到了今年12月31日将会失效(因为英国政府要求欧盟人员必须把原本旧有的欧盟签证,通通转成新的EU Settlement Scheme的相应身份);那么这样一来,欧盟人员持旧有的签证,还能在过渡期之后用来证明当事人的身份吗?

所以说,为了保险起见,丽莎建议当事人应该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就做好相应的申请,而不要等到那之后;及早做好准备,总是可以更好地避免隐患的发生。

→ 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不必申请转成EU Settlement Scheme?

1. 当事人持有英国永居身份: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指的是和大部份其他非欧盟申请人一样所申请到的英国永居身份(比如说是通过10年合法居留途径而申请到的永居身份);一般欧盟公民居英5年而自动获得的永居权利(甚至是进一步去申请到的永居文件、永居卡)并不属于这里所提到的英国永居身份。换句话说,欧盟公民持有的“永居文件”(Permanent Residence Document),在过渡期之后也必须被转换成EU Settlement Scheme的Settled Status(定居身份)才可以,否则该“永居文件”将不能再被欧盟公民用来证明自己的英国合法居留身份。

2. 当事人持有英籍或者爱尔兰籍(包括英爱双重国籍持有人)。简单说,只要当事人所持有的是欧盟身份,那么都必须转成EU Settlement Scheme下的新身份,也就是Settled Status(定居身份)或Pre-settled Status(尚未定居身份);除非当事人已经拿到英国国籍或者永居(如上述第1点所描述)。

→ 那么欧盟人员(包含非欧盟家人)想在过渡期后进出英国,如何证明身份?

目前,如果当事人已经申请到了EU Settlement Scheme的新身份,当事人一般会收到一封来自移民局的确认信,确认当事人已经成功获得Settled Status或Pre-settled Status。这封信一般是移民局电邮给当事人的电子信,并不是一份实体的文件。

GOV官网指出,这封电子确认信并不能被单独用来证明当事人的身份,如果当事人想要向其他人来证明自己的合法身份的话,只能通过移民局的线上系统(https://www.gov.uk/view-prove-immigration-status)来进行查看;也就是说,现阶段当事人无法申请到任何实体文件来证明自己的身份。

英国议会对于究竟要不要核发实体证件(例如是一张签证卡)来证明EU Settlement Scheme新身份,仍在辩论阶段;所以目前还无法确定,往后这些欧盟移民能否拿到像BRP卡或者护照签证贴纸那样的实体签证文件。

不过,GOV官网也说,如果是欧盟公民的非欧盟家人,并且当事人原本并没有持有BRP卡的(比如说是原本的欧盟家属签证),那么这时候当事人成功申请到Settled Status或Pre-settled Status时,移民局一般就会给当事人一份实体文件来确认当事人的身份,让当事人可以用来证明自己的合法居英权。

对于成功申请到EU Settlement Scheme新身份,但是没有拿到实体确认文件的非欧盟家属,如果实在担心的话,可以选择通过TOC申请(Transfer of conditions),将新的欧盟身份转到原有的BRP卡上(意思就是假如原本当事人拿的是5年欧盟家属签证,该身份有一张BRP卡做为证明,那么当事人拿到新的Pre-settled Status之后,可以提出TOC申请,要求移民局把BRP卡更新,放上新的身份)。

而对于欧盟公民来说,如果当事人已经在过渡期内申请到EU Settlement Scheme新身份,出入境的时候照理说移民局的系统那边,应该可以看出当事人是否持有相应合法身份,方便当事人通关。

当然了,也不排除不久后英国政府就会决定对所有申请到新身份的欧盟人员核发实体签证,方便大家在过渡期结束后用来证明自己的英国合法居留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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