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种项目融资模式的共同特征

几种项目融资模式的共同特征_我国农业基础设施融资研究

6.2.1 几种项目融资模式的共同特征

6.2.1.1 融资渠道多元化,可以减轻财政负担,缓解农业基础设施资金短缺的现状

基础设施融资的几种模式,无论是BOT模式还是PFI模式、PPP模式、ABS模式,其共同特征是可以拓宽融资渠道,缓解农业基础设施资金短缺的现状。

BOT模式有利于吸引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减轻政府财政负担。BOT模式将外资和民间资本等社会投资纳入政府对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的总规划之中,以特许经营权安排融资,项目发起人是地方政府机构,这样可以实现两方面的好处,一则地方政府通过将庞大的社会资本和外资纳入基础设施发展的总体目标,从而实现有效的宏观管理;二则地方政府通过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一定数量从属性贷款,以有限资金带动大规模投资活动,使政府资金投入产出效益最大化[121]。同时通过BOT融资,政府只需与承建企业签订协议,无须政府保证或承诺支付项目借款,更不需要政府投资,政府可以将原本计划兴建具有一定经营性的农业基础设施的预算转向其他急需资金的项目,大大缓解目前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减轻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因此,采用BOT模式融资,利用各种资本直接投资和经营农业基础设施,可以加快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适应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农业建设的要求。

宏观经济管理的角度看,BOT融资模式符合国家大力拉动民间投资扩大内需的政策。近年来,国家曾经采取了大量措施扩大内需,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但受国家财力限制,利用积极的财政政策进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难以长期实行;另一方面,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在内的大量政府投资又对民间投资产生了挤出效应。采用BOT模式融资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可以吸引大量民间资本参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国家大力拉动民间投资、扩大内需的政策。同时,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营运,有利于政府引导民营经济的发展方向,克服其盲目发展、不规范经营的缺陷,为其拓展市场、开发投资制造机会,为其健康发展创造条件,也为政府优化资源配置和调整产业结构提供了有效途径。并且现阶段我国民营企业已初具规模,作为独立的法人,民营企业大多有明晰的产权,符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具有较好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其更加重视成本控制风险管理、市场开拓和提高服务质量,能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觉地按照市场原则开展业务活动[122]。因此利用BOT模式吸引民营企业进入农业基础设施领域,有利于在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营运中坚持市场原则,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有助于解决目前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对投资预算约束软化、投资效益低下、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

PFI模式拓宽了我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的渠道,也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弥补财政预算的不足,引导民间投资的作用[123]。长期以来,我国乡镇政府承担着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任务,由于乡镇政府财力有限,不能满足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因此需要大力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创造有利于民间资金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社会环境。

我国农业基础设施领域的实际情况是:一方面大量的民间资本没有合适的投资方向,而另一方面随着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的不断增加而面临财政无力承担的困境。如果能为民间资本进入创造宽松环境,实行PFI模式,会有大量私人资本涌入,必将拓宽我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渠道,缓解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满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PFI模式可以在不增加政府财政支出的情况下,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数量,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因此在目前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采用PFI模式进行融资是一种较好的选择。

PPP模式也可以减轻政府预算压力债务负担。多数国家对于政府预算的规模以及政府借贷的种类和数量均有严格的规定,这些规定限制了政府在资本市场上融资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自身具有一定经营效益的农业基础设施项目,政府可以通过安排项目PPP融资的方式,较为灵活地处理债务对财政预算的影响[124]。这样政府不是以直接投资者和借款人的身份介入项目,而是以为项目提供扶持措施的方式来组织融资,既解决了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又避免了政府的直接举债。同时,在PPP模式下,政府员工通过与私人企业的合作,受到了一次技术和管理的培训,从而大大提高了员工的技术和管理水平。(www.guayunfan.com)

ABS模式可以吸收多元化的社会资本,弥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短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产证券化可以集中社会闲散资本,弥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短缺。以农业基础设施资产收益权担保发行抵押证券后,原来由相关大型投资单位(主要为政府)拥有的资产收益权,变为资本市场上很多投资人持有的抵押债券,这样就使本要花费大量政府资金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变成资本市场上很多投资人的投资行为。

6.2.1.2 运营机制灵活,可以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农业基础设施的经营管理效率

政府在农业基础设施供给中的效率低下是一个普遍共识的问题。由于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营运在国民经济中长期处于垄断地位,导致经营效率低下,农业基础设施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较为严重,常出现有人建设、有人使用,却无人管理的情况。例如建设出来的乡村道路,往往只有使用没有维护,时间不长便被破坏了。农业基础设施的经营管理效率低下是一个普遍现象,主要是由于责权不明晰所导致的结果。前述几种融资模式,可以通过灵活的运营机制,提高农业基础设施的经营管理效率。

采用BOT模式融资,吸引外资企业、国内大型集团公司以及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参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可以使项目建设和经营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劳动生产率并提供良好的农业基础设施服务。采用BOT模式融资建设农业基础设施,作为投资商和开发商势必从投资收益考虑,注重包括农业基础设施在内的各种项目的招商引资效果,从而有助于提高农业基础设施的技术管理平和营运效率

在PFI模式中,私营企业和私有机构进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由于私营企业的管理灵活,通常可以使项目建设周期缩短,降低成本,从而以更低的成本在较短的时间内提供高质量的农业基础设施服务。且私营企业具有追求最大利润的特点,其势必会努力采用新技术来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因而采用PFI模式建立的项目有利于采用新技术,提高经营效率。此外由于我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对其他项目规模庞大,涉及的工作环节多,若由政府及相关部门从事建设,容易滋生腐败,加大建设成本,使国有资金的利用率降低。采用PFI模式,由私营企业进行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把项目推向市场,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这种现象发生。总之,在PFI模式下,通过引入私营企业,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能极大地提高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效率。

在PPP模式中,通过私人企业参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使项目的建设周期实行柔性管理、技术创新以及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从而节约成本。通过PPP模式参与到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管理和维护的民营机构,为了自身的利益,势必会努力采用新技术来降低成本增加利润,且私人企业或机构能够将其专用技术和资源用于服务之中,从而大幅度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而且私人企业还会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项目的后期运营管理,农业基础设施后期管理效率必定会得到大幅度的提高。

ABS模式的运作只涉及原始投资人、SPC、投资者、证券承销商等几个主体,无需政府的许可、授权及外汇担保,是一种按市场经济规则运作的融资方式。农业基础设施融资中运用ABS,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酬金、差价等中间费用,降低融资成本。且ABS通过采用“真实出售”、“破产隔离”、“信用增加”等一系列技术提高了资产的资信等级,使得一些资产流动性差的农业基础设施项目有机会进入证券市场以较低成本进行融资。同时,ABS发行时的信用等级提高,债息率一般也较低,由于基础设施资金积聚度高,在债息率上略有降低,就会节约大量资金,降低项目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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