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效益优先,是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底线红线,是国有文化资产发挥社会价值的根本前提。文化产业是朝阳产业,在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在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中,国有文化企业理应发挥排头兵和领头雁作用。现实中一些国有文化企业创新创造活力不足,资产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制约了文化影响力的发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北京市正在研究“十四五”时期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规划,加快了全面深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步伐。社会效益优先,是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底线红线,是国有文化资产发挥社会价值的根本前提。在此基础上,也要着力考核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从目前发展情况看,有的企业市场化程度不高、盈利能力不强,甚至有人错误认为“经济效益有没有无所谓”。应该看到,企业如果不能盈利就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再好的社会效益也无从谈起。因此国有文化企业必须转变“等、靠、要”观念,强化市场化经营方向,在确保社会效益优先的前提下,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鼓励国有文化企业向市场要效益,监管部门的责任也很重要。要看到,监管与服务是一体两面的关系。作为出资人,监管机构要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该管的要到位,同时要优化服务,找准工作平衡点。一方面要守土有责,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中,优化资产战略布局和结构调整,强化日常监督考核,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另一方面要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遵循市场规律调动企业主体积极性、主动性,大力汇聚、用好人才,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国有文化资产的保值增值。文化和科技融合,既能催生新的文化业态、延伸文化产业链,又集聚大量创新人才。但现实中,有的国有文化企业还固守传统领域、旧有模式,对科技创新关注不足、投入不多,跟不上科技发展的时代节拍。为此,有关部门不妨搭建文化企业与科技企业的对接平台,助力实现文化与科技创新的融合发展。具体来讲,要加快实施数字化战略,推动传统企业加快“上云”“用数”“赋能”,通过创新驱动进行数字化转型。在运用科技手段丰富呈现内容、提升呈现效果的同时,同步提升监管能力,跟上新技术新业态发展。从国际视角看,监管机构还要正确处理好国内文化消费与对外文化贸易的关系。要引导国有文化企业担起职责,深化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文博、文创等产品的创新发展,尤其是要抓住共建“一带一路”有利契机,加快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国际文化贸易发展,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国运强。文化的自信、文化企业的强大,都要靠我们奋力拼搏去实现。国有文化监管机构必须心怀“国之大者”,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担当作为的勇气,为文化企业注入生机活力,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增添不竭动力,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
作者:刘绍坚(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