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规度”是书法的标准,若长有余短不足,必是垃圾!
文︳王呈祥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夸赞某人时,会说此人谈吐大方、举止有度,做事有分寸。为什么会用分寸、尺度来赞美人呢?带着这个问题开始今天的文章——张怀瓘《书法用笔十法》之八:尺寸规度。
“尺寸规度”一词,其实在张怀瓘《书法用笔十法》中,我认为是最简单且最容易理解的:尺寸即计量单位,规度即规则、标准——亦大小长短在规度之内。原著的注释也应征了我的理解——“谓不可长有余而短不足,须引笔至尽处,则字有凝重之态”。
谓不可长有余而短不足:长笔画不要写的太长,短笔画不要太短,换言之,该长的长,该短的短;须引笔至尽处:将毛笔送到笔画的末端;则字有凝重之态:这样的字才算好的书法。
这段注释前面一段说了“不要”,中间一段给出了“方法”,最后一段则是达到的“效果”。这就是书法中的“尺寸规度”。
但是,说了这么多也没有说什么是标准,因此我还翻阅了很多《书论》,很遗憾,从中并没有找到所谓的标准,哪怕只言片语也没有。既然是标准,就应该有具体的尺寸——是不是我对“标准”理解得太机械了?
后来在一次吃饭时,我当老师的舅舅给大家出了一道题,我从中得到了启发。他说:“有36个小学生需要乘船去河对面,有一艘小船,船限员6人,请问需要几次能把所有学生送过去?”毫无疑问36除6等于6次,“计算太机械了,船不用人撑就能过去吗?”舅舅说。对哦,还有一个船家呢,好尴尬!
具体尺寸是代数几何,用这种方式求“尺寸规度”的标准,的确不合适,毕竟“尺寸规度”是文学用词。按照此思路,我把目光集中到了“度”字上来,我认为“度”才是最重要,“度”是指在和谐统一的情况下,收放有度。
我们都知道,只要有两个笔画的字,笔画就有长有短,而长短造就和谐统一。因此,我认为和谐统一即是标准。
所谓“度”,就是在书写时,按照长短标准进行的规范。倘若长得太长,短的太短,又或是该长的不长,该短的不短,其字必然不能和谐统一,看下图。
三个字同是“书”字。左侧两个字看起来却是那么的别扭,这是因为长得太长,短的太短,该长的不长,该短的不短。之所以右侧字看着那么舒服,是因为符合“尺寸规度”。
其实,长短之中也可以看到大小的规度,倘若大的太大,小的太小,又或是该大的不大,该小的不小,其字必然不能和谐统一,看下图。
左右是同一个“书”字。左字我把该大的地方缩小,该小的地方放大,右字与之相反,二字皆不和谐统一,甚是难看。这是为什么?因为它们不符合书法中的“尺寸规度”,所以难看。
因而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只有符合“尺寸规度”才会和谐统一,只有和谐统一才会产生无尽的美。
回到开头的问题上,为什么会用分寸、尺度来赞美人呢?因为他符合“尺寸规度”;相反,人们在批评某人时,会说此人没有分寸、没有规矩,因为他不符合“尺寸规度”。
好了,“尺寸规度”就解读到这,希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以此激励我不断进步。下一讲:《用笔十法》之九——随字变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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