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振振:明诗新解(2)
钟振振博士 1950年生,南京人。现任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古文献整理研究所所长。兼任国家留学基金委“外国学者中华文化研究奖学金”指导教授,中国韵文学会会长,全球汉诗总会副会长,中华诗词学会顾问,中央电视台“诗词大会”总顾问、《小楼听雨》诗平台顾问、国家图书馆文津讲坛特聘教授等。曾应邀在美国耶鲁、斯坦福等海外三十多所名校讲学。
感兴(七首其六)
[明]刘基
天弧不解射封狼。战骨纵横满路旁。
古戍有狐鸣夜月,高冈无凤集朝阳。
雕戈画戟空文物,废井颓垣自雪霜。
漫说汉廷思李牧,未闻郎署遣冯唐。
关于“古戍有狐鸣夜月”
羊春秋先生《明诗三百首》:“《史记·陈涉世家》:涉‘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夜篝火,狐鸣呼曰:“大楚兴,陈胜王。”卒皆夜惊恐,旦日,卒中往往语,皆指目陈胜。’此用其事,以指元末农民起义军蜂起云涌。”(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1页)
按:将这句诗和《史记·陈涉世家》里的相关文字作一比较,便能发现,两者相同之处有二:
其一,都有“狐鸣”二字。
其二,都有“夜”字。
不同之处亦有二:
其一,在《陈涉世家》里,是人模仿“狐鸣”;而在刘基诗里,至少在文字层面上,还是真实的“狐”在“鸣”。
其二,在《陈涉世家》里,所“鸣”之地为“丛祠”,即野外丛林中的神庙;而在刘基诗里,所“鸣”之地却是“古戍”,即古老的军事堡垒。
两相权衡,就数量言,异同各半;就分量言,显然异大于同。
因此,说此诗句是用《陈涉世家》故事,颇为牵强,难以成立。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因为陈涉、吴广事属农民起义,从而引申说此句“指元末农民起义军蜂起云涌”,那就更难令人信服了。
私意以为,此句并没有用什么故事。它的字面义是说:月夜,“古戍”里有狐狸在鸣叫。
“有狐”,言外之意便是“无人”,即没有戍守的军队,可见军垒荒废已久。概括地说,只是“武备不修”四字而已。
关于“雕戈画戟空文物”以及“漫说汉廷思李牧,未闻郎署遣冯唐”
羊春秋先生《明诗三百首》:“此诗亦当作于入明之前。其时战乱频仍,农民起义军蜂起蚁附,而不能延揽人才,任用良将,以迅速推翻蒙古贵族的统治,致使文物被毁,生灵被屠,感而有赋。”(同上,第12页)
按:羊先生用“文物被毁”四字来概括“雕戈画戟空文物”句,揣摩其思路,是以“雕戈画戟”为战争的代名词,以“空”为毁坏义,以“文物”为今所谓古董之类。笔者以为,这三点都理解错了。
这里的“文物”,其实是特指帝王宫廷中作为国家礼仪规格的那些特殊器物。
《后汉书》卷一一九《南匈奴传》:“其后匈奴争立,日逐来奔,愿修呼韩之好,以御北夷之冲,奉藩称臣,永为外扞。天子总揽群策,和而纳焉,乃诏有司开北鄙,择肥美之地,量水草以处之;驰中郎之使,尽法度以临之;制衣裳,备文物,加玺绂之绶,正单于之名。于是匈奴分破,始有南北二庭焉。”
《晋书》卷三五《裴宪传》:“及勒僭号,未遑制度,与王波为之撰朝仪,于是宪章文物拟于王者。”
《宋书》卷一四《礼志》一引魏明帝诏:“自五帝三王以下,或父子相继,同体异德;或纳大麓,受终文祖;或寻干戈,从天行诛:虽遭遇异时,步骤不同,然未有不改正朔,用服色,表明文物,以章受命之符也。”
《南齐书》卷一七《舆服志》:“文物煌煌,仪品穆穆。分别礼数,莫过舆服。”
《梁書》卷五六《侯景传》:“景迎豫章王栋即皇帝位,升太极前殿,大赦天下,改元为天正元年。有回风自永福省吹其文物皆倒折,见者莫不惊骇。”
《陈书》卷一六《刘师知传》:“若言文物并吉,司事者凶,岂容衽绖而奉华盖,缞衣而升玉辂。”
《魏书》卷五三《李冲传》:“于是定都洛阳。冲言于高祖曰:‘陛下方修周公之制,定鼎成周。然营建六寝,不可游驾,待就兴筑城郛,难以马上营讫。愿暂还北都,令臣下经造,功成事讫,然后备文物之章,和玉銮之响,巡时南徙,轨仪土中。’”
《周書》卷四五《儒林传》:“帝于是服衮冕,乘碧辂,陈文物,备礼容,清跸而临太学。”
《隋书》卷三《炀帝纪》上:“上御观风行殿,盛陈文物,奏九部乐,设鱼龙曼延,宴高昌王吐屯设于殿上,以宠异之。”
《南史》卷四二《齐高帝诸子传》上《豫章文献王嶷传》:“嶷身长七尺八寸,善持容范,文物卫从,礼冠百僚。”
凡此“文物”,皆是其例。具体到刘基诗句,“雕戈画戟”本身就都是“文物”。朝廷所用的各种仪仗中,装饰华美的兵器自成一类,不可或缺。
“空”,这里是“徒然”的意思。
全句贯串了讲,是说:朝廷中不是没有戈戟之类兵器,但那都不过是些中看不中用的文物仪仗!
言外之意,是慨叹元朝当政者没有扫平地方割据群雄的军事实力,只能采用招安的下策。
何以见得?有史料为证——《明史》卷一二三《方国珍传》:“方国珍……世以贩盐浮海为业。元至正八年,有蔡乱头者行剽海上,有司发兵捕之。国珍怨家告其通寇。国珍杀怨家,遂与兄国璋、弟国瑛、国珉亡入海,聚众数千人,劫运艘,梗海道。行省参政朵儿只班讨之,兵败为所执,胁使请于朝,授定海尉。寻叛,寇温州。元以孛罗帖木儿为行省左丞,督兵往讨,复败被执,乃遣大司农达识帖睦迩招之降。已而汝、颍兵起,元募舟师守江。国珍疑惧,复叛,诱杀台州路达鲁花赤泰不华,亡入海。使人潜至京师,赂诸权贵,仍许降,授徽州路治中。国珍不听命,陷台州,焚苏之太仓。元复以海道漕运万户招之,乃受官。寻进行省参政,俾以兵攻张士诚。士诚遣将御之昆山。国珍七战七捷。会士诚亦降,乃罢兵。先是,天下承平,国珍兄弟始倡乱海上,有司惮于用兵,一意招抚,惟都事刘基以国珍首逆,数降数叛,不可赦。朝议不听。国珍既授官,据有庆元、温、台之地,益强不可制。国珍之初作乱也,元出空名宣勅数十道募人击贼。海滨壮士多应募立功。所司邀重贿,不辄与,有一家数人死事,卒不得官者。而国珍之徒,一再招谕,皆至大官。由是民慕为盗,从国珍者益众。元既失江、淮,资国珍舟以通海运,重以官爵羁縻之,而无以难也。”
又,羊先生用“农民起义军蜂起蚁附,而不能延揽人才,任用良将,以迅速推翻蒙古贵族的统治”云云来阐释“漫说汉廷思李牧,未闻郎署遣冯唐”二句,也是对刘基此诗所持政治立场的误会。
关于这两句诗所用的事典,羊先生注曰:“汉代的冯唐为郎中署长,文帝辇过郎署,冯唐为言廉颇、李牧的故事。文帝叹曰:‘嗟乎!吾独不得廉颇、李牧为将,岂忧匈奴乎?’冯唐说:‘陛下虽有廉颇、李牧,不能用也。’帝问其故,冯说:魏尚抵御匈奴,军功卓著,仅仅因为虚报斩获六级,便撤职查办。文帝很高兴,即日遣冯唐持节赦免魏尚,复为云中守。见《汉书·冯唐传》。廉颇、李牧,皆战国时赵之良将。”所注除少量细节有出入,大体上还是准确的。
遗憾的是,他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元末的各支“农民起义军”,充其量还只能算是地方割据政权,怎么好称“汉廷”?
诗人之所谓“汉廷”,显然是指“元廷”!
尽管此诗对元王朝的政治颇多非议,但毫无疑问,作者当时是元朝官员,他的立场还是站在元王朝一边的。
从“未闻郎署遣冯唐”句来看,我们还有理由认为,刘基这是以魏尚自比。
《明史》卷一二八《刘基传》:“方国珍起海上,掠郡县,有司不能制。行省复辟基为元帅府都事。基议筑庆元诸城以逼贼,国珍气沮。及左丞帖里帖木儿招谕国珍,基言方氏兄弟首乱,不诛无以惩后。国珍惧,厚赂基,基不受。国珍乃使人浮海至京,贿用事者,遂诏抚国珍,授以官,而责基擅威福,羇管绍兴。方氏遂愈横。”
刘基为元王朝抗击方国珍,有功而不得奖擢,反被责羇管,其遭遇与魏尚不是有几分相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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