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的基本条件都有哪些?记住这几点,让你得心应手
一:首先是在文件审批方面需要的开工条件:
1、施工图经过审核(现在规定由具有审图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审图)并加盖审图章;另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会审、交底,图纸会审纪录已经有关单位会签、盖章、并发给有关单位;
2、合同或协议已经签定(虽然建筑法中未明确规定,但是办理开工许可证时必须具备合同文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已经办理、领取(有建设单位办理,施工单位配合);
4、三材指标或实物已经落实;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编制,并经批准;
6、施工图预算已经编制和审定,施工资金准备完善。
二:工作场地、设施方面的开工条件:
1、临时设施、工棚、施工道路、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已基本完成;
2、塔吊、模板、钢筋加工机器等设备基本上已备齐;
3、工程定位测量已具备条件;
4、其他: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工艺设备等能满足连续施工要求。临时设施能满足施工和生活的需要;施工机械经过检修能保证正常运转;劳动力已调集能满足施工需要,安全消防设备已经备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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