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简史》(7)庄子:“幸福”的两个境界

庄子,原名庄周,约公元前369-公元前286年,蒙国人。我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也是先秦最大的道家,道家在经历第一阶段杨朱、第二阶段老子之后,庄子是道家第三阶段的代表人物。

庄子是孟子的同时代人,是惠施的朋友。庄子的思想原著并没有找到,现在我们熟知的《庄子》是由公元3世纪郭象重编的。郭象是《庄子》的大注释家。

庄子论幸福

在《庄子》的第一篇题为“逍遥游”中,阐述了庄子对幸福的理解,他认为获得幸福有不同的等级。自由发展我们的自然本性,可以获得一种相对的幸福;而通过对事物的自然本性更高一层的理解会得到绝对的幸福。自由发展我们的自然本性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充分自由发挥我们的自然能力,这种能力就是我们的“德”,“德”是直接从“道”而来。庄子对于道、德的看法和老子一样。“德”代表自然能力。按照这种自由发展的观念,庄子认为,顺乎天意是一切幸福和善的根源,顺乎人是一切痛苦和恶的根源。

万物的自然本性不同,其能力也不同,但是他们充分自由发挥其自然能力的时候,它们的幸福是等同的。在《逍遥游》中讲了一个大鸟和小鸟的故事。大鸟能飞千万里,而小鸟只能在树间穿梭。但它们都是一样幸福的。

庄子的政治、社会哲学

庄子反对通过正规的政府机器治天下,主张不治而治是最好的治。老子和庄子都是不治而治的倡导者,但所持的理由是不一样的。老子强调的总原理:反者道之动。他的论证是,越是统治,越是得不到想得到的结果。庄子强调天与人的区别。他的论证是,越是一人灭天,越是痛苦和不幸的。

以上所说,仅只是庄子的求得相对幸福的方法。只需要顺乎人自身内在的自然本性,就得到这样的相对幸福。这是每个人能够做到的。庄子的政治、社会哲学,目的正在于为每个人求得这样的相对幸福。任何政治、社会哲学所希望做到的,充其量都不过如此吧。

庄子论情和理

人在能够充分自由发挥自然能力的时候,就是幸福的。但是这种发挥在很多情况下会受阻,例如生老病死,所以佛家以老病死为“四苦”中的“三苦”,而“生”也是一种苦。所以庄子认为,依靠自由地发挥自然能力的幸福是相对的,有一定限制的,庄子也认为,畏惧死亡是人类不幸福的主要来源。

虽然有天灾人祸的带来的痛苦,但是庄子认为如果能理解,则痛苦会减轻,比如天下雨了,大人可以理解,所以不会生气,但是小孩不理解就会生气。用道家的思想总结就是“以理化情”。圣人由于对万物自然本性有理解,他的心就再也不受世界变化的影响。用这种方法,他就不依赖外界事物,因而他的幸福也不受外界事物的限制。他可以说是已经得到了绝对幸福。这是道家思想的一个方向,其中有不少的悲观认命的气氛。这个方向强调自然过程的不可避免性,以及人在自然过程中对命的默认。

获得绝对幸福的方法

道家思想还有另外一个方向,它强调万物自然本性的相对性,以及人与宇宙的同一。要达到这种同一,人需要更高层次的知识和理解。而这种同一的所得到的幸福才是绝对的幸福。而道家所说的至人、神人、圣人都是能获得绝对幸福的人。他们超越了自己与世界的区别,所以他们无己,他与道合一。道无为而无不为。道无为,所以无功,圣人与道合一,所以也无功。他也许治天下,但是他的治就是只让人们听其自然,不加干涉,让每个人充分地、自由地发挥他自己的自然能力。道无名,圣人与道合一,所以也无名。

人怎么变成圣人,怎么才能获得绝对的幸福。庄子认为要达到“不知之知”的境界,要达到这种境界,需要“弃知”,弃知的结果就是没有知识,但这种没有知识和无知是两回事,“不知”状态是先达到了有知的阶段,然后弃知的。而无知则没有这样的过程。

他们赞美社会和人类的原始状态,把圣人比做婴儿和无知的人。婴儿和无知的人没有知识,做不出什么区别,所以都像是属于混沌的整体。可是他们的属于它,是完全不自觉的。他们在混沌的整体中,这个事实他们并无觉解。他们是无知的人,不是不知的人。这种后来获得的不知状态,道家称之为“不知之知”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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