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不得将“健康码”作为通行唯一凭证

近日,北京市卫健委与北京市老龄办共同发布关于做好老年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有条件的地区和场所要为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设立“无健康码通道”,做好服务引导和健康核验。不得将“健康码”作为人员通行的唯一凭证。

资料图 (图片来源:tuku.qianlong.com)鲁金富摄 千龙网发

通知要求,各区卫生健康委(老龄办)要切实解决老年人在出行、就医、消费等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智能技术运用困难。有条件的地区和场所要为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设立“无健康码通道”,做好服务引导和健康核验。不得将“健康码”作为人员通行的唯一凭证,对老年人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持纸质证明通行、出示“通信行程卡”作为辅助行程证明等替代措施。

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帮助老年人解决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继续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须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验报告等人工服务窗口,配备导医、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就医指导服务;完善电话、网络、现场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畅通家人、亲友、家庭签约医生等代老年人预约挂号的渠道;简化网上办理就医服务流程,为老年人提供语音引导、人工咨询等服务。

会同民政等部门,指导基层对高龄、独居、失能、空巢等困难老年人,包括因就地过年无法探望的老年人,做好摸底排查和走访探视,有针对性提供帮扶关爱,做到妥善照顾、服务到位。做好侵害老年人权益事件的舆情监测,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侵权案件,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对需外出看病就医的老年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在科学防控基础上,做好老年人医疗服务,确保老年患者及时、便利就诊。对需上门服务的居家老年人,要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及时掌握老年人健康状况,督促慢性病老年患者加强血压、血糖自我监测,并进行针对性指导。

重点为有居家医疗服务需求且行动不便的高龄或失能老年人,慢性病、疾病康复期或终末期、出院后仍需医疗服务的老年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医疗护理、康复治疗、药学服务、安宁疗护、中医服务等上门医疗服务。关心关爱老年新冠肺炎患者,做好全力救治、指导康复和心理疏导等工作。

养老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等文件要求,科学、规范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好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照市、区疫情防控要求,适时开展工作人员和老年人核酸检测等工作。完善设施设备,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机构疫情防控能力。加强人员出入管理,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发现机构内发热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应立即报告,并按要求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医养结合机构要妥善安排对内对外服务,完善门急诊预检分诊管理,有条件的可开展分时段预约诊疗和互联网诊疗咨询,严格实行分区管理,切实消除机构内交叉感染风险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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