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飞机是否可以随身携带针灸针具
乘坐飞机是否可以随身携带针灸针具?
乘坐飞机不可以随身携带针灸针具,针灸针具属于锐器,只能托运,不能随身携带
一、禁止乘机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
管制刀具:指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所列出的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刀、双刃刀以及其它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
少数民族由于生活习惯需要佩带、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属于管制刀具,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使用。
二、禁止乘机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
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安全的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戟等,以及斧、凿、锤、锥、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和其他可用来危害航空安全的锐器、钝器。
扩展资料
《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中规定:
第四十一条 对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民航安检机构应当告知旅客可作为行李托运、自行处置或者暂存处理。
对于旅客提出需要暂存的物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为其提供暂存服务。暂存物品的存放期限不超过30天。
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提供条件,保管或处理旅客在民航安检工作中暂存、自弃、遗留的物品。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航安检机构应当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一)发现爆炸物品、爆炸装置或者其他重大危险源的;
(二)冲闯、堵塞民航安检通道或者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安检道口的;
(三)在民航安检工作现场向民用运输机场控制区内传递物品的;
(四)破坏、损毁、占用民航安检设备设施、场地的;
(五)其他威胁民用航空安全,需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行为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
编辑于 2019-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