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冷却温度报警连锁
第6条氧枪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温度与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及温度监测,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等联锁。
冷却水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未配置这样的连锁,会因冷却水管路堵塞、供水中断、漏水等异常情况引发熔融金属高温灼烫、遇水爆炸等群死群伤生产安全事故。
没有配置是重大隐患,配置了在实际操作中,为了工作方便等原因,解除了连锁也应该算是重大安全隐患,当然整改起来并不复杂。
这种事故也很多。
2018年3月26日,台山宝丰钢铁2#电弧炉冷却水漏入炉内,导致2人死亡,事故调查发现是冷却水管被铁水熔穿,没有引发冷却水报警系统。报警连锁没有发挥作用,也出现了事故,由此可见如果发挥作用就可以及时采取措施。
在2013年新余钢铁公司2#转炉也发生了冷却水漏入炉内的事故,造成了4人死亡,28人受伤。事故原因是氧枪冷却管内残存的水在切割放水时流入转炉炉底,摇炉工未及时发现,转炉过程水与热渣接触瞬间气化,发生爆炸。
冷却水意外与水接触,就会引起水的迅速气化,体积膨胀,极易引发爆炸。
这一条应不限于氧气转炉冷却水系统,也应包括高炉、电弧炉、精炼炉、铁合金冶炼矿热炉等采用火法冶炼工艺的冶炼、精炼、熔炼炉窑水冷元件。
因此在《钢铁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414)的7.2条中对此予以规定。在《炼钢安全规程》9.1.3、10.1.8、11.1.4条款和《炼铁安全规程》9.2.17、9.2.18条款都对此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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