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快乐
John Winston Lennon 还小的时候,老师问他长大想成为一个怎样的人,他回答——我想成为一个快乐的人。
老师说,Lennon呀,你没有听懂我问的问题吧,Lennon回答——老师,我听懂了,是你不懂人生。
网上有人说,Lennon 与老师的对话是在他五岁的时候发生的,我心想,这孩子得多么早慧呀,刚把尿不湿甩掉就有哲学家的风范。
网上又有人说,Lennon 小的时候压根没有说过这样的话,这话可能是鲁迅先生说的。
这当然是句玩笑话——鲁迅先生幼时贫困潦倒,他大约更可能希望自己成为一个有钱人吧。
不管Lennon 五岁的时候有没有说过如上的话,但我认为他长大点的时候真有可能说过,纵使他长大了也没说过,他心底一定坚定地这么认为,否则,他短暂的一生绝无可能那般单纯而炽烈,取得那么伟大的成就而并不觉得自己有多么特别。
他四十岁的时候被人一枪给打死了,不知道死的时候有没有留下什么遗言。
也许他来不及留下遗言就猝然去了,要不他一定会像维特根斯坦那样来一句:告诉他们,我度过了极好的一生。
我五岁的时候在干嘛呢?应该是在学前班吧。
农村的学前班纯粹就是为了走个流程,顺道将小野兽们(孩子们)关起来以便其提前适应未来的学校生活。——至于学东西,一定是没有的。
在小孩子们的脑瓜里,水田里的泥鳅、池塘里的鲫鱼、树上的知了,山上的杜鹃,任何一样拿出来都比“学东西”重要得多。因为这些东西能够给人带来快乐。
由此来看,我们普通人与Lennon这样的伟大音乐家在追求快乐这个点上,生来并没有多少不同,甚至压根就是一样。
只是,咱们这个时代向以成败论英雄,你小时候喊着要追求快乐,长大了还喊着要追求快乐,到念大学到毕业工作了肚子都吃不饱,一件好看点的衣服都买不起的情况下还喊着要追求快乐,周围人准要以为你是个神经病。
一个人一旦被很多人认定是“神经病”,他自己也会不知不觉地真以为自己是神经病。
他会开始质疑自己:这条路也许走不通,不妨随着大家一块走吧。
看看周边的人,似乎不怎么聪明,也不怎么努力,更不会有痛苦之感,可人家还赚到不少钱了呢。
久而久之,如上的神经病深入茫茫人海,他不再是神经病,也不会再有人说他是神经病,他泯然众人,连吐气的节奏跟说话的姿势都充分合群矣。
——他感觉自己不断地获得了一些什么,但却连最简单的快乐都不再寻觅得到。
我不主张人人都去做神经病,但是多少干出点成就来的人几乎无一不有一点神经病的特质。
我有时候会这么去想,假如类似乔布斯这般的人在我们公司开大会的时候往台上一站,他会不会只需要简单的一个眼神扫射,就会在心底下定结论——这些人呀,都是身不由己的庸众。
人生身不由己的时候多着呢,一部分是环境所迫,一部分是自个找的。
不管这个“部分”与“部分”的比例如何分配,一旦能逮着让自己快乐的缝隙,钻进去,快速地钻进去,不要回头。
——缝隙撑大之后,阳光就进来了。
我真心觉得,不管多大岁数的人,不要轻易在环境面前缴械投降,如果身边的人都跟你老家山上的松树那样只有胖瘦高矮的区别,这并不意味着你一定要成为其中的一棵,或许你能长成梧桐也不一定呢。
我们只有找到了快乐的感觉,并且持续浸泡在快乐的感觉里,才更有可能挖掘出自己的潜能,找到自己适合干的事。
那些把自己搞得郁郁寡欢甚至以郁郁寡欢为“荣”的人呀,往往来不及折腾就死掉了,要么身死,要么心死,要么身心一起死。
——因为他们穷其一生都没有做出真正的努力,他们不明白真正的努力其实不过是为了追求单纯的快乐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