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国与公国、伯国的区别,卢森堡大公国的历史
今天世界上唯一的一个大公国卢森堡,原本是从一个伯国升级到公国,然后又由公国升格为大公国的。那么这几个概念又有何区别呢?我不会引经据典的做名词解释,甚至感觉网上有些解释并不全面,甚至不对,所以我只聊自己写这么多欧洲历史所总结出来的观点,欢迎指正。
在我们对待历史上'国'的概念里,战国七雄里的秦国是一国,后来一统的秦朝也是一国,之所以分裂期的国也被看作国,是因为它在实际完全内部统治,也就是实际意义大于形式意义。世上万事都是一理,欧洲的中世纪亦是如此,但它的层次更加分明一些,不光公侯伯子男分的清晰,就连国里面的等级也层次分明。
其实咱们古代也是分的,比如说最低级的楚国,一开始只是个子国,是后来的楚国君主随着国力的提升爵位在提升,直到公爵爵位的时候他升级不动了,就自封了一个王爵。但是咱们好像潜意识里并不在乎这些,只看重他的实际统治地位。但如果在看待欧洲历史时,也拿这种'非黑即白'的实际眼光去审视,就会有很多问题难以理解,甚至感觉莫名其妙。
在欧洲历史上,伯国基本上就是最小的国家单位,子国起码我没听说过。但是真正能到达咱们传统认知里的国的概念,最低层次也得是大公国,再往上的层次有王国和帝国,以及它们三者的变种,比如几个国认同一个帝、王的共主国。例如爱尔兰历史上,就曾长期以英格兰国王为自己的国王,也就是说那段时间里,爱尔兰一直是单独一国,但是英格兰的国王也同时兼职着爱尔兰的国王。
跳出来说:你可以说当时的爱尔兰是英格兰国王的领土,也可以说当时的英格兰是爱尔兰国王的领土,但不能说当时的爱尔兰是英格兰的领土,'认人不认土',这样说应该清楚了。
除了以上三种层次及其变种以外,下层的等级,也就是普通的公国、侯国和伯国,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没有外交和军事权,特别是外交权,哪怕是在神圣罗马帝国后期那样的分裂年代,自治权达到巅峰的公、侯、伯们,当面对英、法、俄时,出门也代表不了帝国,还得是那个哈布斯堡家的皇帝,哪怕是虚衔。
只要提到了这一点,卢森堡地位就更加容易理解了。升格为大公国后,谁是大公呢?那就是尼德兰国王,也就是说,此刻的卢森堡已经是一个与尼德兰王国并列的国家,只不过它俩共尊一个人为君,而在层级上看,卢森堡这个大公国没有尼德兰王国那么高级而已。
卢森堡大公国从成立那天起,就随着时代潮流一起加入了松散的德意志邦联。维也纳会议是在拿破仑退出历史舞台的背景下召开的,目的是恢复往日的欧洲旧秩序。而神圣罗马帝国被拿破仑消灭之后,奥皇想要完全恢复以前的样子已经不可能了。德意志大家庭里的普鲁士,已经在反拿破仑的过程成长为了一个'巨无霸',于是就有了这样一个更加现实的德意志邦联来代替。
1830年比利时脱离荷兰的时候,同时也'带走'了卢森堡的一部分,换个角度更切合欧洲历史观,那就是身为尼德兰国王的威廉一世,失去了尼德兰南边的一块领地;同样还是这个人,身为卢森堡大公的威廉一世,失去了卢森堡南边一块领地。而这两块加起来,就是新独立的比利时王国。
十九世纪中叶,欧洲各种革命此起彼伏,卢森堡大公国也借此恢复到原有的'国'的地位。到1890年,它更换了大公,不再与荷兰使用同一个君主,到这时,才真正达到咱们习惯思维里的独立。新的大公来自欧洲最著名的几大家族之一的拿骚家族,卢森堡的经济也从此时开始腾飞,尤其是它们最擅长的冶炼行业,当时已经由冶铁换成了炼钢,一跃成为发达的工业国。
战后卢森堡继续着力发展炼钢产业,特别是在八十年代,这个国家的人均钢产量达到惊人的十六吨,稳居世界第一,甩出第二名老远,真可谓'一招鲜吃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