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甲法
纳甲法俗称“六爻法”,是西汉易学家京房先生根据「易经」原理所创造的卜筮法,此后又出现了虞翻等人所增加的纳甲法。纳甲法对后世的《火珠林法》和「周易参同契」中的内丹修炼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纳甲法的特色就是将八卦、六十四卦、五行、天干与地支等结合,利用它们之间微妙的生克关系重新理解安排来进行预测。简言之,就是在六十四卦的六爻上配以天干、地支、五行、方位,这样每个卦甚至卦中的每个爻就都有了干支和五行的属性,根据「易经」原理,五行元素之间的关联更加密切。根据同样的道理,天干地支所具备的比阴阳更广泛之属性也转移到了卦与爻上,大大丰富了卦与爻的性质。
在纳甲法中,以乾纳甲,以坤纳乙,甲乙五行属木,在方位中表示东方;依此类推,我们得到下面的结果:艮纳丙,兑纳丁,丙丁为火,表示南方;坎纳戊,离纳己,戊己为土,表示中央;震纳庚,巽纳辛,庚辛为金,表示西方;乾纳壬,坤纳癸,壬癸为水,表示北方。
因此所谓“纳甲”其实是“纳”遍全部十天干,只是因为甲为十天干之首,用它来概括其他九个罢了。
纳甲法不但是一种流传甚广的占卦方法,而且为后世用于卜筮的《火珠林法》奠定了理论基础。清朝王洪绪在「卜筮正宗」里对火珠林法进行了系统总结,使其成为近代应用最广泛的一种占卦预测的方法。
另一方面,东汉时期的魏伯阳真人把纳甲法引入「周易参同契」,阐述内丹修炼之理,成为道教丹鼎派的理论基础之一,并经由唐代钟离权、吕洞宾的发扬光大,成为流传最广的一种极好的健身之术。
纳甲法的历史从汉代一直延续到现在,除了京房、虞翻、魏伯阳之外,杨雄、葛洪等人也对纳甲法作了重大改进,使此法成为古代最著名的占卜法之一。
纳甲法虽然名目繁多,但最主要的只有两派,即京房纳甲法和虞翻纳甲法。京房纳甲法将六十四卦分为八宫,配上五行和天干地支,利用它们的属性来推测人们的命运。虞翻纳甲法则是根据月亮在一个月之内的圆缺变化得出的规则。
在「京氏易传」中,京房将八卦的重卦划分为八宫,按照乾、震、坎、艮、坤、巽、离、兑的顺序进行排列,称之为《八纯》或《上世》。这种排列方式既不同于先天八卦,又不同于后天八卦,但在孔子「易传·说卦」中可以找到依据。它体现了以乾坤为《父母》,各统领三《男》三《女》的卦象。
京房纳甲法以乾、震、坎、艮四卦为阳卦,坤、巽、离、兑四卦为阴卦,每一宫卦统领六十四卦中的八个卦,除了以自己为卦的本卦外,还有「一世」至「五世」等五卦加上「游魂」、「归魂」二卦。这样就把从乾卦到归妹卦的六十四卦都收纳进来了。
六十四卦分宫以后,再与五行相结合,配以天干地支,得出父母、兄弟、子孙、妻财、官鬼和卦身等「六亲」和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勾陈、腾蛇等「六神」,然后就可以结合六十四卦原理推测人们的命运了。
虞翻纳甲法的主要依据是按照月亮的圆缺变化,「易传·系辞」曰:《法象莫大乎天地;变通莫大乎四时;县象著名莫大乎日月。》又说:《日月相推而明生焉,寒暑相推而岁成焉。》虞翻在注「周易参同契」时提出,根据一月中月相的变化,可以得出纳甲的具体规则,这就是:三日出新月,震卦纳庚;八日见上弦月,兑卦纳丁;十五日见望月,乾卦纳甲;十七日见既望月,巽卦纳辛;二十三日见下弦月,艮卦纳丙;三十日为朔,坤卦纳乙。
月亮的圆缺表示阴与阳两种势力的消长情况,十五时满月代表阳极,是乾卦卦象,初一代表阴极,是坤卦卦象,其余六卦介于其间。
这样就根据月相得出了八卦纳甲的基本原则。然后要做的与京房纳甲法基本相同,就是将五行和天干地支与八卦或六十四卦相对应,从六十四卦的五行属性来推断人们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