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踩了一脚,对方拨打120急救,费用谁出?

日前在上海

一名约30岁的女子

因脚后跟被别人踩到

拨打了110和120

120急救人员、民警到场后发现这名女子竟因有婴儿车碰到其脚后跟拨打报警电话并拖住120急救人员不放一定要等到父亲赶来陪同她去医院才行

120急救人员、民警一度对此有些无奈120急救人员直截了当批评她:“不讲道理”“影响其他重病人抢救病人的急救需求”!并提议如果父亲要来可以直接去医院不一定要在现场碰头

民警和120急救人员催促其是否确定要用120急救车这名女子强调需要但要等其父亲赶来电话中她反复催促其父亲赶到现场并对父亲表示自己对急救人员和民警的催促感到厌烦认为是他们“盯住”了她

在拖了数十分钟后其父亲总算赶来了视频中这名年轻女子抬起脚后跟向其父亲表示自己的脚跟被后方一辆婴儿车压到了视频中显示这名女子的脚后跟无破皮、红肿等任何明显的伤势似乎并无必要送医

记者了解到这名女子送医检查后并无任何伤情随后离开医院

那么问题来了

只是踩了一脚

竟然拨打120急救

那么,这费用该谁出呢?

若女子没有实质性的受伤

就像报道所称只有一点擦伤

没有破皮或肿涨等情况

因女子过度检查

踩人者一般无需负担

急救、检查等相关费用

应由女子自行承担

若女子受伤严重

如脚跟骨骨折

脚跟腱损伤等

则有权要求有过错的踩人者

赔偿相关费用

女子和踩人者双方

都有过错的则按过错程度分担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明确规定,公共场所受伤,责任划分有讲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来源:融媒体资讯中心《律师在现场》、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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