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于20210303/4培训内容-3

译文仅供参考

FDA于20210303/4培训内容(3)DMF行政方面的管理,共26页PPT

药物主文件(DMF)的行政管理问题

Vathsala Selvam

技术资料专家

生命周期API部(DLAPI)

新药办公室(ONDP)

药物质量办公室(OPQ)

化药审评研究中心(CDER)

DMF类别

  • 二类是原料药、原料药中间体及原料或制剂生产过程中所用物料

  • 三类为包材

  • 四类为辅料、着色剂、矫味剂、香精或其制备过程中所用物料

  • 五类为FDA可接受的参考资料(包括共享系统REMS(风险评估和缓解策略))

预先给定DMF编号

  • 在提交新的DMF之前,应先获取预给定的DMF编号,五类DMF除外(参见下张幻灯)

  • 可通过CDER和NEXTGEN端口,或通过电子邮件至cderappunrequest@fda.hhs.gov申请预给定DMF编号。不要同时向两处发送同一申请,这样同一申请会收到2个不同的编号。如果发生此种情况,请发送邮件给dmfquestion@fda.hhs.gov申请取消重复编号

  • 如果在7个工作日内未收到预给定编号通知,给dmfquestion@fda.hhs.gov发邮件询问

许可――五类DMF

  • 在申请五类DMF(包括REMS的五类DMF)预给定编号之前,持有人应从FDA处获得许可

  • 无菌加工设施的五类DMF不需要从FDA处获得许可

  • 申请许可时请发意向函邮件至dmfquestion@fda.hhs.gov,FDA需要至少有2周时间决定是否接受所提议的资料提交,然后邮件回复

  • 意向函应包括以下内容:

    ― 持有人名称和地址

    ― 所拟提交的DMF主题(标题)

    ― 会包括在该DMF中的具体信息

    ― 说明为什么该资料不能在药物申报资料中提交的理由

    ― 临床部会对该资料进行审查(适用时)

    ― 如果是REMS,要在意向函中指明

提交介质

  • 二类四类和五类DMF应通过电子提交端口(ESG)以电子通用技术文档(eCTD)格式提交

  • 三类DMF可不采用eCTD格式提交,可以纸质方式(交两份)、eCTD格式或非eCTD格式提交给ESG,非eCTD格式亦可通过CDER的NextGen端口提交

  • 外包第三方可通过ESG代表持有人通过ESG提交申报资料,但他们不能在任何申报资料(如封面函)上签名

  • 更多信息,参见电子提交的单独讲义

初始(新)申报时间表

  • 如果在收到预给定DMF编号之后2周内提交初始申报,则DMF状态会在接下来2周内进入激活状态,前提是原始申报资料没有行政立卷问题

初始(新)申报

  • 初始(新)申报资料中应有行政和质量(技术)资料

  • 申报资料中DMF的标题应与当初申报预给定编号的标题完全相同(例如,封面函、代理任命函、授权信、DMF承诺声明)

  • 收到申报资料后即会进行行政审查

  • 如果是原料药二类DMF,则会在收到GDUFA费用之后且DMF状态为激活情况下进行完整性审评

在原始申报资料中要包括的行政资料

封面函、DMF承诺声明、持有人履责声明、授权信、代理任命函和行政信息页

  • 签字的封面函― 用公司信笺台头,有DMF编号,持有人名称和地址,DMF标题,DMF类型,提交信息为“初始”,由提交申报资料的持有人负责人或代理公司负责人签字

  • 持有人签名的DMF承诺声明― 用公司信笺台头,声明DMF为现行,持有人会遵守声明内容。DMF持有人会通知DMF其对DMF所作的任何资料增加、修改或删除修订,并会按21CFR314.420(c)要求书面通知授权方其对DMF所做的资料增加、修改或删除

  • 持有人签名的任命函― 用公司信笺台头(如为DMF指定代理)

  • 授权信― 用公司信笺台头,如果有通过引用使用其DMF中信息的授权方时提交。相关信息参见授权信的幻灯片

  • 行政信息页― 持有人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传真号和电子邮箱地址、生产商名称、场所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传真号码、代理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名称、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如有指定)

DMF收据

  • 如果原始(新)的申报资料经行政审查认为完整,则会(通过邮政信)向持有人和代理(如有指定)发送确认收悉函,DMF状态成为“激活”

  • 如果原始(新)的申报资料经行政审查认为不完整,则FDA会(通过邮政信)向持有人和代理(如有指定)发送索取所需信息的行政立卷问题函

  • 收到所索取信息的行政立卷问题回复之后,如果审查认为完整,则会(通过邮政信)向持有人和代理(如有指定)发送确认收悉函,DMF状态成为“激活”

  • 只有当收到DMF原始申报资料且DMF状态为激活时,FDA才会给持有人或代理发送DMF确认收悉函,后续的申报如修订、授权信和年报等则不会发送该函

原始(新)申报流程图

简化如下

后续申报

  • 后续申报指原始申报之后提交的所有申报,如修订(行政&质量(技术))、授权信和年报

  • 如DMF的行政内容有新变化(如持有人、生产商&代理信息、DMF类型、标题和授权方),则要报告行政修订

  • 如DMF的技术内容有任何新变化,则需要报告质量修订

  • 每次申报时均要提交一份签字的封面函

  • 一张行政信息页

  • 如果任何DMF申报不完整,则会向持有人和代理(如有指定)发送行政立卷问题函要求补充所需资料(通过邮政信箱)

  • 在DMF的生命周期中均会进行行政审查

授权信(LOA)

  • 授权信是DMF持有人授权申请人(如IND、NDA和ANDA)或另一DMF持有人引用其DMF中内容,同时授权FDA审评该DMF的信函

  • LOA应一份提交给FDA,另一份提交给被授权方

  • LOA应采用公司台头。LOA中所需信息,参见DMF网页的模板(在最后一张幻灯片中有链接)

  • 即使DMF持有人自己是被授权方,也要提交LOA

  • LOA并不是许可被授权方查看或访问DMF

授权信(LOA)(续)

  • 一封授权信不能包括多个被授权方;如有多个被授权方,则要为每个被授权方提交一份单独的LOA

  • 如果在LOA中的任何信息有变化(如持有人名称或被授权方名称),则要向FDA提交一份新的LOA,同时将副本提交给被授权方

  • 如果持有人名称变化,则应为每个当前被授权方向FDA提交使用新的持有人名称的新LOA

  • 如果该持有人有不止一份DMF,并在每个DMF中均有现行的被授权方,则需要为每个DMF分别提交使用新的持有人名称的新LOA

年报

  • 即使未提交变更,亦需要每12个月向FDA提交年报

  • 年报中不应提交DMF新变更通知,新变更(行政的或质量的)均应采用修订方式提交

  • 如果连续三年未提交年报,则FDA会(通过邮政信箱)向持有人和代理(如指定)发送年报超期函,提醒他们在90天内提交年报

年报(续)

年报中应有:

  • 自上次年报以来或初次提交日期(取最近者)以来的修订清单(及日期),如无修订,则提交无修订声明(不需要重新提交修订)

  • 目前已授权客户名称的完整清单,或无授权客户声明

  • 已撤销授权的客户清单(如适用)

  • 含有DMF持有人、生产商和代理(如指定)当前联系信息的行政信息页

DMF持有人

  • 只有一人/一个主体可作为DMF持有人

  • DMF持有人联系人应该是公司的雇员,而不是其分支公司的人员

  • DMF持有人和DMF代理应保存有一份完整的与其提交给FDA的内容完全相同的留档副本

  • DMF持有人对其DMF内容负责

DMF持有人(续)

  • 如果持有人名称变更,则要提交有持有人签名的函件通知FDA说明持有人名称从X变更为Y(例如,从ABC制药公司变更为XYZ制药公司)

  • 如果DMF从原持有人转移给另一持有人,则应由原持有人提交一份持有人转让函,新持有人提交一份持有人接收函

  • 如果DMF从一个DMF持有人转移给另一个持有人,则所有与DMF有关的文件均应转移给新的DMF持有人

  • 无论是否内部名称变更还是持有人变更,以下文件均要随修订一起提交:签字的新持有人DMF承诺声明、以新持有人名称拟定的代理指定函(如有指定)、以新持有人名称拟定的授权信(如果目前有被授权方)以及含当前联系人信息的行政信息页

  • 如果持有人持有多份DMF,则需要为每份DMF分别提交

DMF代理

  • 虽然并没有法规要求必须指定DMF代理,但FDA强烈建议非美国持有人指定一名代理

  • DMF代理与药品列表和注册系统(DRLS)代理是不一样的,但持有人可以使用相同的代理。要分别向FDA提交代理任命函

  • 代理任命函应采用公司台头,由持有人公司的负责人签名

  • 由持有人签名的代理任命函应包括有持有人名称、地址、联系人信息、DMF编号(如为预给定)、DMF标题、代理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如有)、电子邮箱地址和代理在该DMF中的职能

  • 如果代理任命函中的信息有变化(如代理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信息或持有人名称),则应向FDA提交新的代理任命函

重新激活

  • 如需激活已关闭的DMF,提交以下资料:

    ►持有签名的激活DMF的申请函

    ►由持有人签名的DMF承诺声明

    ►代理任命函(如指定代理)

    ►授权信(如有已授权客户)

    ►持有人义务声明(如果持有人不是DMF物料的生产方)

    ►如果DMF关闭时间较长,FDA建议持有人提交一份对质量信息的完整更新

  • 行政文件的详细信息,请查看幻灯片“要放在初次申报资料中的行政文件”

重新激活(续)

  • FDA不会关闭已支付了GDUFA费用的二类DMF

  • 现在可以重新激活已关闭的DMF,在DMF指南草案定稿之后,就不能重新激活已关闭的DMF,需要重新提交一份新的DMF

  • 现在重新激活已关闭但支付了GDUFA费用的二类DMF不会有新的GDUFA费用。DMF指南草案生效之后政策会有变化。如果持有人关闭了其已付费的二类DMF,则无法重新激活,需要提交新的DMF并重新付费

2019年DMF行政审查统计

申报资料中发现的常见行政问题

  • DMF编号、持有人、生产商或代理信息、DMF标题、DMF类型或授权客户信息不一致

  • DMF承诺声明未由持有人签字

  • 未按每12个月的周期提交年报

  • 回复立卷审查问题时,封面函未写明是对行政立卷问题的回复

申报资料中发现的常见行政问题(续)

  • 有被授权客户时DMF持有人未向FDA提交授权信

  • 年报中已授权客户的名称与授权信中的不一致

  • 持有人名称或授权客户名称变更后,未将新的授权信提交给FDA

  • 持有人名称或代理信息变更时,未将新的代理任命函(如有指定)提交给FDA

  • 持有人名称、地址或联系人信息变更时,未提交修订将变更通知给FDA

资源

依次为:

DMF网页(指南文件草案)、预先给定DMF编号申报、ESG(电子提交端口)网址、eCTD网址、DMF提交方面的咨询邮箱、安全邮箱

致谢同事

致谢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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