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不同不相为谋——《论语》悟读【123】

道不同不相为谋,

志不合不与之伍。

《论语》第六篇第七章:

【原文】

季氏使闵子骞(姓闵名损字子骞)为费(费:mì,季氏的封邑,在今山东费县西北)宰(长官)。闵子骞曰.“善为我辞焉。如有复(再来召)我者,则吾必在汶上(wen,今山东汶水)矣。”

【译文】

季氏派人通知闵子骞,让他当季氏采邑费城的长官。闵子骞告诉来人说:“好好地为我推辞掉吧!如果再有人为这事来找我,那我一定逃到汶水那边去了。”

【悟读】

道不同不相为谋,
志不合难济同舟。

闵子骞是孔子的学生,因为季氏不忠鲁君,故拒绝去他那里做官。本章讲述的是闵子骞拒绝做官的故事,反映了他面对诱惑,宠辱不惊、明哲保身的超然态度,是极富智慧的处世哲学。

朱熹对闵子骞的这一做法深表赞赏,他说:处乱世,遇恶人当政,“刚则必取祸,柔则必取辱”。意思是说在乱世从政,刚直或者屈从都要受害取辱。孔子主张“道不同不相为谋”,闵子骞践行了老师的教诲。

孔门教育目的之一就是忠于政事,孝于父母。在道义与富贵之间,孔子注重道义为先。闵子骞选择了道义,把老师孔子提倡的仁德理想,作为自己一生的追求目标。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面对众多的选择与诱惑,如何取舍进退,关乎人生智慧。如果不顾道义,不当取而取、不当进而进,很有可能铸成大错,或一失足成千古恨,或误入歧途身难返,或与恶人为伍身名败。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本章对我们的启迪是,如果逐利忘义,忽视世间的诱惑与陷阱,很容易随波逐流,最后迷失自己,贻害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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