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交物业费,是对自己资产的不负责任吗?

物业费按时缴纳是每个业主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交物业费不仅是对已缴费业主造成权益侵害,更是对自己资产的不负责任!

拖欠物业费→物业无力运营→小区服务更差→拒交物业费,这样的死循环其实受伤最大的是业主,在业主取得“胜利”后,往往换来的是垃圾成山、设施设备废旧、无数安全隐患的“掉价楼盘”,任何导致不交物业费的原因都应该理智的并通过合理渠道来协商解决,不交物业费其实是对自己房屋资产的不负责任。

没入住,不交

王先生购买的新房马上就要交房了,可工作忙又要出差,一走就是几个月。交房的事托付给了王母,可物业费王先生想暂时不交,毕竟自己这段时间都不会入住,没有享受到物业公司的服务。

解读: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布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一般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观点:

从物业费涵盖的内容来看,因为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等,都是物业管理的组成部分。所以业主在购买房屋以后,不管住与不住,都应该缴纳物业费,这一点不容置疑。

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不交!

物业公司的管理混乱,卫生状况很差,盗窃案件频频发生,业主们有意见,采取拒绝缴纳物业费的方式表达不满,还有多个业主联合签名要求更换物业。可是,物业公司反而把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告上法庭,不仅要其补交所有物业费,还要追加滞纳金。

解读:

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说明服务质量不到位。小区物业服务质量问题,应该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进行监督。出现服务质量与收费价格不符的问题,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直接与物业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改聘其他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

观点:

一旦进入了司法程序,合同约定就成了依据,若无明确的服务质量不到位的证据,那拒交物业费也是属于违反合同约定的,反之,有足够证据表明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来服务,那么法律也将会做出相应的裁决。
物业公司应协助业主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加强业主与物业之间的沟通,推动对服务质量的完善与调整。通过与业主委员会的沟通来解决和协商服务与交费等纠纷事项。

法不责众,跟风不交!

刚开始有两三家业主不交费,物业一般不会采取强制性措施。但是这两三家不交物业费会给已经交了的业主起到不好的“模范带头”作用,许多本就不愿交纳物业费的业主看到别人不交也没事,就开始模仿。
你不交不是没事吗,我也不交,这种影响就像传染病,有很多业主跟风。但久而久之,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不交费的行列,物业费就更加难收。

解读:

物业和业主的目的是一致的。通过物业的管理工作,业主达到房产的保值,增值;而物业可以通过管理树立自己的品牌。如果因不交物业费而造成物业服务跟不上,最后导致房产贬值的话,业主的利益就会有更大的损失。

观点:

不交物业费对其他业主具有自然的诱惑力,不交费可能被跟风的业主认为是一种可以取巧的机会;对欠费业主来说,他需要动员周围的邻居也拒绝交费,以达到法不责众的效果;其实,业主个人不交费,自己的房产得不到有效维护,损失的是自己的利益。
交了物业费,业主自然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改善服务。不交费,按法律规定都没有资格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如果因此造成小区成立不了业主委员会,那业主连轰走自己不满意的物业公司都无法做到,还会被物业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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