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稻盛和夫《活法》(第十五篇):仅是知道是不行的,贯彻落实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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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活法》中稻盛先生说: “如果要问我成功的理由,理由就是这一点。我的才能或许有限,但我拥有虽然单纯却非常有力的指针——追求做人的正确的准则。”
“追求做人的正确的准则”就是成功的理由。这个结论简单得令人难以置信。事情果真如此么?是的,真理就这么简单。简单、质朴却不同凡响,这就是稻盛哲学的魅力。
话虽这么说,但因为人本来就是脆弱的,不刻意地警惕、自我戒备,不知不觉中就会成为欲望和诱惑的俘虏,这也是事实。
举个多年前发生的切身例子。当时京瓷已有一定规模,公司董事因公外出,可以使用配备司机的专车。有位董事下班回家要用车,但总务人员以为这位董事会忙到很晚,所以将车临时派给了急于用车的营业部长。
这位董事听说后大怒,他觉得区区营业部长有什么资格用公司专车。这事传到我耳中,我把这位董事叫来,对他这么说:
'不是因为董事有什么了不起才配备公车,准备专车是为了让担负重要工作的人不必为交通工具等杂事费心,以便把心思集中在工作上。你好好想想,一个时间一到就要回家的董事,有什么资格向在外忙碌奔波的部长发火? '
尽管董事有优先权,但这毕竟是公司的车,不是私车。这是原则也是道理。但人一旦登上高位, 往往对理所当然的事情变得视而不见。我这么批评别人,其实我自己也有过教训。
创业初期, 京瓷的公司用车是一辆小型摩托踏板车,由我自己驾驶。后来又买了一辆SUBARU360 小型车,开始也是我自己开,因为开车时我仍然满脑子想工作上的事、公司的事,怕出危险雇佣了一名司机。
过了一阵,又换了一辆大车,由司机每天接送我上下班。一天早晨,车子来家接我时,妻子正好有事出门,我随口说道:反正顺路,送送你吧。妻子却拒绝了,她认为不可以这么做:
'如果是你的私车我可以搭,但这是公司的车,不能借口顺路就公车私用。这话你以前不也说过吗? 公私必须分明一一所以我走路去。'
我当场哑口无言。妻子说得对,对此我深刻反省。
这些说起来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凡事'知易行难',坚持实行下去不容易。由此可见,原理原则必须以坚强的意志贯彻落实才有意义。
换句话说,原理原则是正确和坚强的源泉,但同时它也很容易被忽视,不时刻用它来诫勉自己,就会被束之高阁。正因为如此,必须时刻保持一颗反省之心,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自省自勉。而且把这一条也放到原理原则中去,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