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大纲课标】1932年 初级中学国文课程标准
第一 目标
(壹)使学生从本国语言文字上,了解固有的文化,以培养其民族精神。
(贰)养成用语体文及语言叙事说理表情达意之技能。
(叁)养成了解平易的文言文之能力。
(肆)养成阅读书籍之习惯与欣赏文艺之兴趣。
第二 时 间 支 配
每学期各占六小时,三学年共计三十六小时。
课目时数 学期年级 |
精读 |
略读指导 |
习作 |
时间 |
总数 |
一 |
1 |
三 |
一 |
二 |
六 |
2 |
三 |
一 |
二 |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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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1 |
三 |
一 |
二 |
六 |
2 |
三 |
一 |
二 |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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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1 |
三 |
一 |
二 |
六 |
2 |
三 |
一 |
二 |
六 |
第三教 材 大 纲
(壹)阅读
(一)精读:
(1)选用教材之标准──
(甲)合于中国党国之体制及政策者。
(乙)含有振起民族精神,改进社会现状之意味者。
(丙)包含国民应具之普通知识思想而不违背时代潮流者。
(丁)合于现实生活及学生身心发育之程序,而无浮薄淫靡或消极厌世之色彩者。
(戊)叙事明晰,说理透切,描写真实,抒情恳挚者。
(己)句读简明,音节谐适,而无文法上及论理上之错误者。
(庚)体裁风格堪为模范,而能促进学生写作之技能者。
(2)教材排列之程列──
(甲)语体文与文言文并选,语体文递减,文言文递增。各学年分量约为七与三,六与四,五与五之比例。
(乙)各种文体之排列,第一年偏重记叙文抒情文,第二年偏重说明文抒情文,第三年偏重议论文及应用文件。
(二)略读:
选用读物之标准除适用(一)目(1)节所列举各条外,并略举其范围如下:
(1)中外名人传记及有系统之历史记载,
(2)有诠释之名著节本,
(3)古代语录及近人演讲集,
(4)古今名人书牍,
(5)古今名人游记日记及笔记,
(6)有注释之诗歌选本,
(7)古今小品文及短篇小说集,
(8)歌剧话剧之脚本及民众文艺之有价值者,
(9)适合学生程度之定期刊物。
(贰)文章作法(于习作时间内讲授之)
(一)语法文法(句式,词位,词性)
(二)文章体制(取材,结构及描写法)
第四实施方法概要
(壹)阅读
(一)精读其教学要点如下:
(1)教员对于选文应抽绎其作法要项指示学生,使学生领悟文字之体式与其作法。并将其内容及作者生平概要叙述,使学生对于全篇有简括之认识。重在引起自学之动机,不必逐字逐句讲解。
(2)令学生运用工具书籍,如字典,普通辞典,百科辞典,人名地名辞典等,并指导其使用方法。
(3)教员于讲解前,应先令学生运用工具书籍,查考生字,难句及关于人地时种种疑问。
(4)在选文中遇有初见或艰深之单字及术语应特别提出讲解。
(5)教员在讲述后,应指导学生作分析综合,比较之研究,务使透彻了解。或提出问题,令学生课外自行研究。
(6)指导学生于不妨碍他人工作之范围内,用国音讽诵,以养成欣赏文艺之兴趣。
(7)应令学生将教员所指导之要点及其自习时研究之所得,记录于笔记簿上,以备参考。
(8)随时考查成绩,其方法如下──
(甲)复讲
(乙)问答
(丙)测验
(丁)默写或背诵
(戊)轮流报告及讨论
(己)检阅笔记
(二)略读令学生按个别的兴趣与能力,选读书籍,除定期刊物外,每学期至少二种。其教学要点如下──
(1)设法引起学生读书之动机,并指示各种阅读之方法。
(2)就学生所读书籍中,提出问题,令其作有系统的研究。
(3)提出所读书籍之参考材料。
(4)令学生在笔记簿上记录教员所指导之阅读方法,问题解答及自习时所摘出之要点或问题讨论,以备参考。
(5)注意学生之阅读速率与了解程度。
(6)应定期或临时举行考查成绩,其方法与考查精读成绩方法之(乙)(丙)(戊)(己)四项同。
(贰)习作
文章作法与作文练习每隔一周,更换教学,其要点如下:
(一)文章作法
(1)采用适当材料,预使学生自由研究,以便定期在课室内讲解讨论。
(2)所举范例须与精读文联络比较,使学生获得充分的练习与理解。
(3)就学生习作中摘出其文法上,体制上谬误之实例,令其改正。
(4)应注重语体文法与文言文法之比较及各种体制之异同。
(二)作文练习
(1)教授作文方法,应时有变化,略举数例如下──
(甲)命题由教员命题或由学生自拟教员择定之。题材须取有关于现实生活而偏重记叙描写并与精读文之文体有切实关联者。
(乙)翻译翻文言文为语体文,或翻古诗歌为语体散文。
(丙)整理材料由教员供给零碎材料,令学生作一有系统之文字。
(丁)变易文字之繁简示以简约文字,令学生就原意演绎,或示以冗长文字令节简之。
(戊)写生分学生为数组,由教员提示事物,实际描写。
(己)笔记教室听讲及课外读书之笔记。
(庚)记录如日记游记演说及新闻等记录。
(辛)应用文件书札,契据,章程,广告,及普通公文程式之习作。
(2)每次练习,必须有个别或共同之批评,改正以先加各种符号,使自行修改。
(3)口语练习于课外行之。或由教员命题指定学生演说,或由学生自由发表意见,或组织辩论会分组辩论。演说或辩论后,应批评其国音上语法上及理论上之错误,予以纠正。
(4)书法练习除于课内略为说明用笔结体等外,应注重课外行楷之练习与临摩,先求整洁,次及美观。笔记与作文簿亦可为考查书法成绩之资料。
附注选文材料中应注意加入下列各项之党义文选:
中山先生传记
中山先生遗著
中山先生演说词
中国国民党历次重要宣言
中国国民革命史实
中国国民党史略
革命先烈传记
革命先烈遗著
党国先进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