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人物】法库镇​姚秋枫

姚秋枫

姚秋枫,1923年9月出生,法库县法库镇人。1931年至1934年,在法库县城内的小学读书。1935年至1936年在四平扶轮小学读高小。1937年至1939年,在铁岭县初级中学读书。1940年,在铁岭国民高等学校读书。1941年至1943年,在奉天农业大学(第六期)林学科学习。

1943年11月在奉天农业大学林学科本科毕业后,到日伪法库县法库街公所任干事。1946年起,在法库县城关区街公所任户籍员。

1948年末参加人民政府工作。1948年12月至1956年4月,先后在法库县人民政府建设股、林业科林业股任科员、股长、技术员。1956年5月至1963年6月,先后任法库县农林水利局林业股长兼技术员、法库县地方铁路修建指挥部工程员、县农林水利局林业股长兼技术员。1963年7月至1975年8月,先后任法库县人民委员会、县革委会林业科技术总站负责人,法库县“五七”干校调兵山林业队技术员、林业管理站技术员。1975年9月至1979年1月,任法库县林业局造林股股长。1979年2月至1985年12月,先后任法库县林业局副局长兼技术员、工程师。同期(198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1月起,任法库县林业局林业总站站长、高级工程师。1991年7月5日经辽宁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1991年9月离休。

1948年12月以来,姚秋枫除1949年曾从事公路建设外,一直从事林业建设工作。1955年国务院下发《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后,姚考虑到法库县荒山的阴坡可栽油松,但阳坡土薄干旱绿化难度大。1956年至1958年,试种的荆、笤、槐、杏、柞、色、榆、松等树种,均不理想。在考察中,姚发现刺槐在荒山阳坡的长势较好,并于1959年在调兵山、丁家房湾柳街、叶茂台等地的荒山阳坡试种刺槐170亩,收到良好效果。后在全县推广,获得成功。从此,刺槐成为法库荒山阳坡的主栽树种,解决了荒山阳坡绿化的技术难关。该项绿化经验,后来推广到省内的康平县、西丰县及吉林省的东丰县。1963年3月,姚秋枫提出了为全县20个公社各配备1名林业助理,以加强护林防火、处理毁林案件等林业行政工作的意见,得到县委、县政府的同意并采纳。

多年来,虽多次发动群众植树造林,但树木的成活率一直不高。为解决植树造林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姚秋枫根据上级的指示在法库县大力发展能近期受益的紫穗槐,到1965年全县种植紫穗槐达5万亩。1966年2月,法库县人民委员会副县长李兴芝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林业工作会议上,以《保护紫穗槐种源、大力采种,支援国家林业建设》为题介绍了法库的经验。同时,法库县被评为全国14个林业先进县之一。

1973年中共法库县委常委会决定:从1974年起造林主攻方向从荒山转向平原。绿化平原,关键是大苗栽植。法库县属风沙干旱地区,客观条件不利,姚秋枫没有栽植大苗的经验。在县革委会要求严、要求高的情况下,经过反复研究提出:“栽前浸根,栽时深埋,栽后剪头”的杨柳大苗栽植技术,并制定了《1976年春季植树造林技术要点》印发到农村大队。经过实践,又取得成功,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好评。省有关部门鉴定为:“法库公路绿化科技成果,具有国内先进水平”。之后,邻近省(自治区)市县林业、公路部门纷纷来法库考察学习。

1978年冬,国家造林重点工程——“三北”防护林上马后,姚秋枫于1979年3月参加了辽宁省林业局、共青团辽宁省委在沈阳联合召开的“三北”防护林建设动员大会。会后,为了提高法库县的造林水平,姚决定要严格履行施工设计审批程序,即公社在造林前,须将设计方案提请县林业局审批后,方可施工造林,从而提高了各公社科学造林水平。国家林业部派人来法库检查验收后,予以充分肯定。姚在国家林业部于1983年8月召开的全国造林调查设计工作会议上,以《搞好规划设计确保造林成果》为题,介绍了法库的经验。

1982年末,法库县在实行土地承包到户时,农田林网也开始实行承包。姚秋枫带领工作组到慈恩寺公社调研后,总结了“承包到人栽植林网”的典型,受到县政府领导的好评。在该典型的推动下,各公社于1983年2月至3月都落实了“农田林网承包责任制”。实行林网承包后,全县林网新栽树木的平均成活率达91.4%。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丁伯仲在国家林业部于吉林省召开的现场会上介绍了经验。同年8月3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在批转省林业厅的文件时指出:“法库县已初步形成农田林网化”。

1983年初,根据中共法库县委书记王水的意见,姚秋枫提出以五家(县武装部、共青团县委、县妇联、县教育局、县老干部办)竞赛为组织形式,以百亩大片造林为重点的义务植树方案,获得通过。方案实施后,全县19个公社中有14个公社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义务植树任务。全县义务植树成活率达90.4%。1984年3月,辽宁省绿化委员会授予法库县“全民义务植树先进县”奖牌。1997年冬,姚与李艳娟合作,撰写了《法库县林业大事记(1949-1995)》。1998年8月,《法库县林业大事记》被沈阳市档案局、财政局、经贸委、科委评为沈阳市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二等奖。

姚秋枫1979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1982年被中共铁岭地委、地区行署授予在林业技术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称号;1984年被省政府授予农村科技工作优秀工作者称号;1986年被铁岭市政协授予两个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1986年被法库县人民政府授予“三北”防护林建设先进个人称号;1987年被县林业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989年被法库县政府授予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同年被铁岭市人民政府授予铁岭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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