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要不要搞证据突袭?
很多人都知道,打官司证据是关键,但怎么样使用证据,怎么提交证据很多人就不知道了,当事人在咨询律师时,有的律师还会当作秘诀告诉当事人打官司要“留一手”,不要一次把证据交给法院,以免让对方提前知道了,对方有所准备,对自己不利,要根据案情进展的需要,在关键的时候拿出证据才能一击制胜,当事人往往半信半疑,似懂非懂,不知如何是好。
关于证据的提交,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也就是说,提交证据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提交,并不是当事人自己想怎么提交就怎么提交,想什么时候提交就什么时候提交,如果提交晚了,可能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证据的审查和采用是一个严格的过程,也是必须遵循一定规则的过程。法官采信证据需要经过庭审的质证,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综合判断,并不是当事人自己认为真实的证据就一定得到采纳,违反规则的证据完全有可能得不到采纳,比如超过了规定的期限提交的证据,就很可能是无效的,法官不予采纳,即使证据是真实的,也可能对于案件的处理没有帮助,如果出现那样的情况,即使是真的冤枉,也无法补救,在法律上不能叫做冤枉,是由于自己的错误导致的结果。有的人或许会认为,一审判决对自己不利还可以上诉,到了二审的时候再出示证据也不晚,其实是错误的,到了二审也必须说明一审不出示证据的理由,否则同样没有作用。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