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姓趣事典故——申姓
家谱传记
宋及楚平
郑昭宋聋出自《左传·宣公十四年·宋及楚平》。“昭,明也。聋,闇也。”后以“郑昭宋聋”比喻情况不同。
投袂而起出自《左传·宣公十四年》,形容精神振作,立即行动起来的神态。投袂:挥动袖子。
(一)原文:
楚子使申舟聘于,曰:“无假道于宋。”亦使公子冯聘于晋,不假道于郑。申舟以孟诸之役恶宋,曰:“郑昭、宋聋,晋使不害,我则必死。”王曰:“杀女,我伐之。”见犀而行。及宋,宋人止之。华元曰:“过我而不假道,我也。我,亡也。杀其使者,必伐我;伐我,亦亡也。亡,一也。”乃杀之。楚子闻之,投袂而起,屦及于窒息,剑及于寝门之外,车及于蒲胥之市。秋九月,楚子围宋。
宋人使乐婴告急于晋,晋侯欲救之。伯宗曰:“不可,古人有言曰:'虽鞭之长,不及马腹。’天方授楚,未可与争。虽晋之强,能违天乎?谚曰:'高下在心。’川泽纳污,山薮藏疾,瑾瑜匿瑕,国君含垢,天之道也。君其待之。”乃止。
使解扬如宋,使无降楚,曰:“晋师悉起,将至矣。”郑人囚而献诸楚。楚子厚赂之,使反其言。不许。三而许之。登诸楼车,使呼宋人而告之,遂致其君命。楚子将杀之,使与之言曰:“尔既许不谷,而反之,何故?非我无信,女则弃之,速即尔刑!”对曰:“臣闻之:君能制命为义,臣能承命为信,信载义而行之为利。谋不失利,以卫社稷,民之主也。义无二信,信无二命。君子赂臣,不知命也。受命以出,有死无,又叮赂乎?臣之许君,以成命也。死而成命,臣之禄也。寡君有信臣,下臣获考死,又何求?”楚子舍之以归。
夏五月,楚师将去宋,申犀稽首于王之马前曰:“毋畏知死而不敢废王命,王弃言焉!”王不能答。申叔时仆,曰:“筑室,反耕者,宋必听命。”从之。宋人惧,使华元夜人楚师,登子反之床,起之,曰:“寡君使元以病告,曰:“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微。虽然,城下之盟”,有以国毙,不能从也。去我三十里,唯命是听。子反惧,与之盟而告王。退三十里,宋及楚平。华元为质。盟曰:“我无尔诈,尔无我虞。
(二)译文:
楚庄王派申舟到国访问,说:“不要向宋国借路。”同时,楚庄王又公子冯到晋国访问,也不让向郑国借路。申舟因为在孟诸打猎时得罪了宋国,就对楚庄王说:“郑国是明白的,宋国是糊涂的;去晋国的使者不会受害,而我却定会被杀。”楚王说:“要是杀了你,我就攻打宋国。”申舟把儿子申托付给楚王后就出发了。
申舟到了宋国,宋国就把他扣留了。华元说:“经过我国而不向向我们借路,这是把我们的国土当成了楚国的地边邑。把我国当成成楚国的边邑,就是亡国。杀了楚国的使臣,楚国一定会攻打我们。攻打我们也是亡国,反正都是一样亡国。”于是便杀了申舟。楚庄王听到申舟被杀的消息,一甩袖子就站起身来往外跑,随从人员追到寝宫甬道上才让他穿上鞋子,追到寝宫门外才让他佩上剑,追到蒲胥街市才让他坐上车子。这年秋天九月,楚庄王派兵包围了宋国。
宋国人派乐婴去晋国告急求援,晋景公想援救宋国。伯宗说:“不行,古人说过:'虽鞭之长,不及马腹。’上天正在保硝楚国,不能同它争斗。晋国虽然强盛,怎么能违背天意?俗话说:'高下在心。’河流湖泊能容纳污秽,山林草莽隐藏着毒虫猛兽,美玉隐匿著瑕疵,国君也可以含耻忍辱,也是上天的常规。君王还是等一等吧。”晋景公便停止了出兵。
晋国派解扬到宋国去,叫宋国不要向楚国投降,并说:“晋国军队已全部出发,快要到宋国了。”解扬路过郑国时,郑国人扣住解扬并把他献给楚国。楚庄王用重礼收买他,让他对宋国人说相反的话。解扬不答应。楚王再三劝诱,他才答应了。
楚王让解扬登上楼车,叫他对宋人喊话说晋国不来救宋国,解扬借机传达了晋君要宋人坚守待援的命令。
楚庄王要杀解扬,派人对他说:“你既然已经答应了我,却又违背诺言,是什么原因?这不是我不讲信用,而是你丢弃了它,快去接受你该受的刑罚吧!”解扬回答说:“臣下听说过,国君能制定正确的命令就叫义,巨子能奉行国君命令就叫信,信承载着义而推行就叫利。谋划不丢掉利益,以此捍卫国家,这才是百姓的主人。合乎道义不能有两种诚信,讲求诚信不能接受两种命令。君王收买臣下,就是不懂'信无二命’的道理。我接受君命出使,宁可去死也不能背弃使命,难道可以用财物收买吗?我之所以答应君王,是为了完成我的使命。我死了而能完成使命,这是我的福分。我们国君有诚信的臣下,臣下又能完成使命而死,还有什么可求的呢?”楚庄王放了解扬,让他回国。
夏天五月,楚国军队要撤离宋国,申犀在楚庄王的马前叩头:“毋畏(申犀的名字)明知会死,但不敢背弃君王的命令,现在君王您背弃了诺言。”楚王无法回答。楚臣申叔时正为楚王驾车,他说:“修建屋,把种田的人叫回来,宋国就一定会听从君王的命令。”楚王按他的话去做了。
宋人害怕起来,派华元在夜里潜入楚营,上了子反的床,把他叫起来说:“我们国君派我来把宋国的困难告诉你,说:“敝国人已经在交换孩子杀了吃,劈开尸骨烧火做饭。即使如此,兵临城下被逼签订的盟约,就算让国家灭亡,也不能答应。如果撤离我们三十里,宋国就一切听命。”子反很害怕,就与华元定了盟誓,并报告了楚庄王。楚军退兵三十里,宋国与楚国讲和。华元当了人质。盟誓上说:“我不欺你,你不骗我。”
(三)读解:
成语中的“尔虞我诈”,大概就出自这个故事。尽管宋国和楚国把“我无尔诈,尔无我虞”写进了盟誓之中,给人的感觉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在那个乱世之中,谁不欺诈?不欺诈就难以立住脚,难以为自己谋取利益。大国之间相互欺诈,秦国和晋国不是这样吗?大国还欺诈小国,秦国欺诈郑国、楚国欺宋国就是例证,就连中、小国家之间也相互欺诈。真是不欺诈就不成交,就不能攻城掠地。所谓“春秋无义战”,在一定程度上也包含各国之间的利益纷争,总包含欺诈的成分。
于是,外交手段,外交辞令,结盟修好,等等,便成了欺诈的一种手段。无论说客们的言辞多么好听,都无法让人对其动机确信不疑。在这种时候,出现耐人寻味、频率最高的词汇,便是“诚信”二字,而在事实上,人们之间是不讲诚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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