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规则”今天实施,它真的是你想要的吗?

“惩戒规则”今天实施,它真的是你想要的吗?

作者:李广生

今天是中小学开学的日子,也是教育部制定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正式实施的日子。孩子们高高兴兴返回校园,你会这样做吗?带着《规则》走进教室,对他们说:欢迎你们来到学校。从今天开始,当你们的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如果你真的有这种想法,作为一名资深老教研,我劝你还是算了吧。在我看来,这个文件的出台,更大的意义在于对教育的规范,而不是对惩戒支持。说的更明确一点,它是对学生的保护,而不是对学校和教师的袒护。可以这样说,这个文件的最大的受益者将是学生,体现了我国教育的根本宗旨。
但也正因为如此,我为它点赞!
文件制定期间我非常担心(我经常瞎操心),在全国人民共同呼吁教育惩戒的强大舆论压力下,相关部门会拿出一份什么样的文件?如果让所谓的戒尺再大摇大摆地走进课堂,教育是进步还是退步,几代人为教育现代化做出的努力,特别是为育人理念和育人方式现代化而进行的探索,会不会都付之东流?文件出台后我认真看了几遍,担心基本上消除了。
教育部在文件颁布后答记者问时说:两会”代表、委员提出许多有关建议、提案,基层学校校长、教师普遍希望国家明确规则。大家呼声如此之高,为的是解决什么问题呢?——“解决老师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学生这一突出问题。”这就奠定了这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的基调。
很明显,“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是三个性质不同的问题,虽然不能否认它们存在着很强相关性、连锁性,但更不能把它们混为一谈。以我所了解的情况来看,在一定程度上,“不敢管”的问题遮蔽了“不愿管”和“不会管”的问题,也不排除有些教师打着“不敢管”的旗号,掩饰自己的“不愿管”、回避自己的“不会管”。这样说会让有些人心里不舒服,我只能表示歉意。
“现在的学生不好管”,这是很多人的共识,并且认为是事实。此时反思“为何不好管、如何管”似乎为时尚早,因为我们首先要搞清楚的是“管”的意蕴——就是要把学生们管住吗?如果对“管”的意义和价值没有深刻的洞察而贸然采取措施,可能会改善“管”的效果,但更大的可能是牺牲教育的美好。这就意味着这份文件的出台面临一个微妙的抉择:是为了学生更好的学,还是为了教师更好的教。虽然这也是两个高度相关的问题,但更不能混为一谈。
文件出台后几位校长跟我聊起过,都说更不好办了。一是明确界定了教育惩戒的适用范围及具体要求,操作的难度更大了,稍不注意还会触到红线;二是虽然给学校留出了空间,允许校规校纪发挥作用,但相关程序实在复杂,实际运作的空间并不太大。我说这就对了,“规则”的出台就是为了达到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效果。它是规范学校和教师惩戒的文件,而不是支持惩戒的文件。
我也问过一些教师对“规则”的看法。大家都说没有规则盼着规则,有了规则又觉得意义不大。
规则确实可以部分地解决“不敢管”的问题,但是它真的无法解决“不愿管”和“不会管”的问题。不能否认因“不敢管”而加剧了“不愿管”和“不会管”,但也不能否认因为“不愿管”和“不会管”而夸大了“不敢管”。解决“管”的问题,不能依赖“规则”。
“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惩戒是学校和教师基于教育的目的对违规违纪的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以规定的方式予以矫正,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惩戒不是惩罚,而是一种教育方式,强调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是学校和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
是惩戒而不是惩罚、是教育惩戒而不是惩戒教育,这一点需要特别注意,
惩戒与惩罚的区别字面就能看出,前者的落脚点是“戒”,后者的落脚点是“罚”,一字之差,境界大为不同——很明显,“罚不是教育的目的。
“教育惩戒”和“惩戒教育”的区别却经常被人们忽视,误把“教育惩戒”当成“惩戒教育”。
就像很多人把挫折教育理解为用挫折进行教育、没有挫折也要创造挫折一样,有人把“教育惩戒”理解为“惩戒教育”,用惩戒进行教育,惩戒因此变成惩罚。也像挫折教育经常有挫折没教育一样,“惩罚教育”也经常是有惩罚而无教育。
“教育惩戒”中的“惩戒”是教育视角下的惩戒,是育人属性的惩戒,它必须遵命教育的规律,符合教育的伦理及规范;“惩戒教育”中的“惩戒”与“教育惩戒”中的“惩戒”表面上看似乎没有区别,但它却让教育变了味道,因为“惩戒教育”中的教育变成了惩戒(更直白的说是惩罚)驱动的教育,教育成了惩戒(惩罚)的目标,教育的属性就发生了变化。
惩戒一旦脱离教育的束缚,立即就会变成惩罚,轻易制造出悲剧,而教育一旦依靠惩戒(惩罚),性质则会发生改变,造成更大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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