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尚贤章第三
不尚贤章第三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知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此章安炉立鼎底说话。不尚贤,不礼有德之士,此是外说。内说不亲于外,而以惟知有内。外若尚贤,而民就有争竞之端;内若尚贤,而心就生人我之念。内外不尚贤,民争就息;我若不生者,争心无法可法。惟不尚治之,“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难得之货,是稀奇之物,人见即生贪心,岂不怀盗心?此外讲也。内讲是目内观,无着于物,我之贪心从何染物?故不为外欲盗,念就无物而生世之财物,人人爱底,一见即欲,不见不欲,人之心就不乱了。我无见,我就无欲,使我内观之心无驰于外,守惟精惟一,只知有道,而不知有欲。如此,是以圣人之治。苟能不争、不为盗,方能降伏其心,使猿马不外驰,不生欲。若是,才得虚其心;能虚心,只知饱食暖衣,除此之外,不生一点杂念,实我之腹,弱我争盗之志,强我体而守我鼎,养后天之药,以补我先天之灵,常常使我无知无欲,存一念于静中,故不敢为争为盗,以乱我之心,以作无为之道。若有为民,就有争有盗,有乱之心,从此而生。若以法度治他,在治之时,其争盗乱之心不敢起,过治之时,依旧复萌,惟为无为,不但争盗乱之心不起,而且不萌。若如是,不但民可治,而大道亦可以成矣。惟无为则无不治。痛也夫,养心之要,煌煌于章句之中,胡不勉勉而参求,外治民而内立鼎,以生坚固之心,遇火不避,遇水不回,立焚立溺,就死而不生退心。如此,方能造道,不辜负吾辈,讲五千言之秘要。
不尚贤章第三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也,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尚贤,则民耻於不若而至於争。贵难得之货,则民病於无有而至於盗。见可欲,则民患於不得而至於乱。虽然天下知三者之为息,而欲举而废之,则惑矣。圣人不然,未尝不用贤也,独不尚贤耳。未尝弃难得之货也,独不贵之耳。未尝去可欲也,独不见之耳。夫是以贤者用而民不争,难得之货可欲之事毕效於前,而盗贼祸乱不起,是不亦虚其心而不害腹之实,弱其志而不害骨之强也哉。今将举贤而尚之,宝货而贵之,街可欲以示之,则是心与腹皆实也。若举而废之,则是志与骨皆弱也。心与腹皆实,则民争;志与骨皆弱,则无以立矣。
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知者不敢为也。
不以三者街之,则民不知所慕,澹乎其无欲,虽有智者,无所用巧矣。
为无为,则无不治矣。
即用三者之自然而不尚、不贵、不见,所谓为无为也。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知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注】此言世人竞有为之迹,尚名好利嗜欲之害,教君人者治之之方。以释上章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之实效也。盖尚贤,好名也。名,争之端也。故曰争名于朝。若上不好名,则民自然不争。贵难得之货,好利也。利,盗之招也。若上不好利,则民自然不为盗。故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所以好名好利者,因见名利之可欲也,故动乱其心以争竞之。若在上者苟不见名利有可欲,则民亦各安其志,而心不乱矣。故曰不见可欲,使心不乱。然利,假物也。人以隋珠为重宝,以之投雀,则飞而去之。色,妖态也。人以西施为美色,麋鹿则见而骤之。名,虚声也。人以崇高为贵名,许由则避而远之。食,爽味也。人以太牢为珍羞,海鸟则觞而悲之。是则财色名食,本无可欲。而人欲之者,盖由人心妄想思虑之过也。是以圣人之治,教人先断妄想思虑之心,此则拔本塞源,故曰虚其心。然后使民安饱自足,心无外慕,故曰实其腹。然而人心刚强好争者,盖因外物诱之,而起奔竞之志也。故小人鸡鸣而起,孳孳为利,君子鸡鸣而起,孳孳为名,此强志也。然民既安饱自足,而在上者则以清净自正。不可以声色货利外诱民心,则民自绝贪求,不起奔竞之志,其志自弱,故曰弱其志。民既无求,则使之以凿井而饮,耕田而食,自食其力,故曰强其骨。如此则常使民不识不知,而全不知声色货利之可欲,而自然无欲矣。故曰常使民无知无欲。纵然间有一二黠滑之徒,虽知功利之可欲,亦不敢有妄为攘夺之心矣,故曰使夫知者不敢为也。如上所言,乃不言之教,无为之事也。人君苟能体此而行以治天下,则天下无不治者矣。故结之曰,为无为,则无不治。老子文法极古,然察其微意,盖多述古。或述其行事,或述其文辞,似此为无为则无不治,乃述上古圣人之行事者。至若是谓等语,皆引古语以证今意,或以己意而释古语者。且其文法机轴,全在结句,是一篇主意。盖结句,即题目也。读者知此,则思过半矣。至其句法,有一字一句,二字一句,三字一句者极多。人不知此,都连牵读去,不但不得老子立言之妙。而亦不知文章之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