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宗伟:认识到“你的事归你,我的事归我”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异史氏曰】早起看到建卫的文字《家长不要越位去做教师的活》,转了一下,加了一句:各做各的事,也不应该让教师干家长的活……因为最近总是看到不少让教师干家长干的活的消息。
前些时候应邀写一篇文字,谈政教关系的。我的基本观点是“你的事归你,我的事归我”。我以为这个基本观点也适用于学校和家庭、教师和家长的关系处理,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各有各的角色,各有各的责任,都应该在自己的角色范围内承担起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而不能跳离自己的角色范畴转嫁和推卸责任。因为时时存在的转嫁与推诿,也就导致了如社会所言,的家校“天敌”关系。
从学校和教师层面来说,作为专业的教育机构和人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教育任务,无论从主观还是客观上来说,都是本分的责任,这责任更应该是作为专业机构与人员的专业责任。如果总是将本该学校和教师承担的责任推向家庭、推向家长,就是有意无意地弱化了学校和教师的专业地位,慢慢地学校和教师也就无所谓专业尊严可言了,也就怨不得社会和有关方面对学校和教师的不重视了。
从家庭和家长的角度而言,有责任与学校合作,共同教育好孩子,但是这种合作自然更多的是精神和物质保障层面的,而不是教学专业层面的。家庭的责任养育,在看护,也不能将理应属于自己责任范畴的养育与看护全推给学校吧,譬如将双休天、节假日孩子的生活全部推给学校和老师。学校教育的特殊性决定了必须有寒暑假,这一点我在旧文《为什么学校要有寒暑假》中已经说过了,这里不再赘述。见不得教师有寒暑假也是可以理解的,就如看到的一些评论所言“为什么教师就不能三班倒”之类,但这不能成为将原本应该家庭与父母承担的责任转嫁给学校与老师的理由。家长的责任是在家庭环境为孩子与自我、与世界建立起符合社会常态的边界意识关,这意识就是“你的事归你,我的事归我”。
尽管学校和家庭、教师和家长的责任边界、权力边界,在广义的教育责任中是不可能“泾渭分明”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甚至相互重叠的,但绝不能因此而混淆界限。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无论是从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的角度来看,都是各有侧重的,如何使分工更为合理,如何平衡,不仅牵扯到法规,还牵扯到伦理。如何平衡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好,类似的问题不仅会依然存在,而且会越来越纠缠不清。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如果认识不到教育行业的专业性与特殊性,学校实行“三班倒”也是之日可待的,即便如此,对学校与教师的不满也是会一如既往的。不信,各位可以看看北大秦老师那篇文章下面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