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课堂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要求
使用单位申请检验→缴纳检验费、签订检验合同→受检单位做好检验前准备工作/检验单位准备工作→技术资料审查→本体、附属设备、安全附件及其它检验→出具检验报告→责任工程师审核→技术负责人签发→检验报告发用户
使用单位申请检验→签订检验协议→现场勘察→受检单位提供技术资料→制订检验方案→对整个工程进行预算→受检单位做好检验前准备工作/检验单位准备工作→内外部检验→厚度测定/硬度测定→表面探伤→水压试验或耐压试验→气密试验(必要时)→出具检验报告→责任工程师审核报告→技术负责人签发报告→检验报告发用户
(1)准备好受检设备相关的技术资料(原始技术资料、运行记录、检验资料、历年检验报告、有关修理、改造文件、使用证等)。
(2)影响内外表面检验的附设部件或其它物体,应按检验要求进行清理和拆除。
(3)为检验而搭设的脚手架和轻便梯,必须安全牢固,便于进行检验和检测工作。
(4)检验前,必须切断与压力容器有关的电源,拆除保险丝,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5)必须将内部介质排除干净,用盲板隔断所有液体、气体或蒸汽来源,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
(6)具有易燃、易燃、毒性或窒息性介质的,必须进行转换、中和、消毒、清洗,并取样分析,分析结果应达到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取样分析的间隔时间,应在使用单位的有关制度中作出具体规定。
(7)人孔、手孔打开后,必须清除所有可能滞留的易燃、有毒、有害气体。压力容器内部空间的气体含氧量应在18~23%(体积比)之间,还应配备通风、安全救护等设施。具有易燃介质的,严禁用空气置换
(8)能够转动的或其中有可动部件的压力容器应锁住开关,固定牢靠。
(9)需要进行检验的表面,特别是腐蚀部位和可能产生裂纹性缺陷部位,应彻底清扫干净。
(10)检验用灯具和工具的电源电压,应符合GB 3805《安全电压》的规定。
(11)内部检验时,应有专人监护,并有可靠的联络措施。
(12)如需现场探伤时,应隔离出透照区、设置安全标志。
(1)必须提前3~5天停用受检设备,按要求做好检验准备工作。
(2)打开人孔、手机、检查孔、炉门、灰门等一切门孔装置,使内部得到充分冷却,并通风换气。
(3)清理受检设备的灰、垢 、污物。
(4)用盲板隔绝与受检设备相连的汽、水、排污、风烟道等通路。
(5)拆除妨碍检验的内件、保温。需登高检验的搭设扶梯、脚手架。
(6)准备好锅炉的相关的技术资料(制造、安装、运行、修理、改造、检验报告)及相关的各种记录是否齐全。
(7)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到现场做好安全监护和配合检验工作。
(8)对燃油、燃气锅炉还必须可靠地隔断油气来源并进行通风置换。
(9)对于电站锅炉应按电站锅炉检验工作要求进行准备。
来源:化工设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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