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苑路实验小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一、指导思想: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弘扬“爱岗敬业,实干争先”的学校精神,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之路,树立先进典型,增强正能量,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且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教师。
2、评选比例:评选出4名教师为西苑路实验小学优秀教师,从中根据涧西区教育局优秀教师文件规定的比例,按名次向上推荐区、市级优秀教师。
三、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实干争先。能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对学校工作认真负责,能认真遵照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3、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校、家长、学生好评。
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5、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凡在本学年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领导,不服从管理,消极怠工,不能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
(2)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各级相关法规条例规定;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
(5)有迟到、早退等违反学校考勤制度。
第四条 评选程序
(1)小组推荐。根据学校优秀教师评选条件,组长召开教研组全体教师会,民主推荐1名候选人,并上交述职报告。(10分)
(2)候选人述职(20分)。召开全体教师会,各组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述职。
(3)民主测评(40分) 。教师为候选人打分。
(4)业绩加分(20分)。根据学校规定进行业绩加分。
(5)班子考评(10分)。
(6)特殊加分。据学校校情,为老教师(年龄在45岁以上含45岁)加10分。为特殊贡献的教师加10分。
(7)公示备案。
学校将在教师节前夕对校级优秀教师进行表彰。
西苑路实验小学
2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