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共有员工不到三百人,中层及以上的领导却有35人,这正常吗?

基本上属于正常范围。

这是个管理幅度问题。当管理者过多的时候,其管理幅度就较小,一个管理者管理较少的下级,最终会造成其工作不饱和、内部管理组织划分过细、内部沟通协调成本过高;而当管理幅度较大时,管理者要管理的下属超出其能力范围,这时候受限于其精力能力,就会存在管理失控的部分,管理的质量就会出问题。

所以管理幅度应当在一个合理的区间范围,格兰丘纳斯的管理理论思想是下属是4-5人为最佳管理状态。

管理学家格兰丘纳斯(Graicunas)的管理理论思想指出,当增加一个下属时,直接单独联系的数量按算术级数增加,而相应的联系总数,由于加上直接团体联系和交叉联系,是按指数比例增加的。 格兰丘纳斯认为,控制幅度应限制在“至多5人,可能最好是4人”

但格兰丘纳斯的管理思想其研究对象是针对偏向办公室职能人员、白领等岗位人群,当下属的岗位性质偏向于工厂、重复劳动工作者的时候,其工作内容相对单一、重复,对管理者管理上难度的要求就有所降低,这时候管理者能够管理的人数规划是会有所扩大的。

日本精益生产理论体系中有提到,生产系列的管理幅度最佳是8人左右,即一个管理者管理8个人为最理想的状态,这一点与格兰丘纳斯在对生产类岗位的观点一致。

按照这样的理论计算,管理层35人,整体员工不到300人,大致管理幅度比≈1:7.2,整体来说还是比较合理的范围的。

但是需要关注的是,35人包含了中高层多层级。就按照三层级计算,中层以上还有高层,那么整体比例合适,不代表高层管中层、中层管普通员工的比例就一定合适。

同样按照上述精益生产和格兰丘纳斯的理论出发,因为高层管理的中层不是简单、单一、重复的工作职责内容,而是相对复杂的职责体系岗位,所以高层管理中层应当按照1:4或1:5最佳比例配置。

所以,整体权衡调整下来,比较理想的状态就是高层有5个人、中层有30个人、基层一般工人260人,整体比例会比较趋于合理。如果中高层,尤其是高层人数太少,整体比例失调就会显得不太合理了,表现出来就是高层对中层管理质量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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