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养老方式及服务需求研究报告,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需大力发展

10月11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了《江苏省养老方式及服务需求研究报告》,从养老的需求端了解其养老意愿及需求,更切实有效地解决全省养老问题。

养老服务需求广、差异大

从目前江苏省老年人居住状况来看,与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依旧占据主导,近6成的老年人会与老伴一起居住,与子女一起居住的占比27.4%,而住在养老机构或者与保姆/护工共同居住的比例仅在3%左右。从经济状况来看,近一半的老年人都有退休金和存款,但存在明显的城乡差异,来自子女等家庭内部的经济支持是老年人重要的生计保障。问及日常活动安排时,各有近一半的老人选择在家做家务或照看家,超4成的老人表示尚在发挥代际余热,帮助子女照看孩子。73.5%的老年人对自己现在的生活整体感到满意,但会随着年龄的增长有所下降。

整体来看,江苏省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广,差异大。在养老服务发展的初期,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需要优先保障老年人的基础养老需求,如清洁、医疗/看病就医/买药和日常餐饮提供、代办服务、日间照料、养生/保健/安全类讲座、外出/出行、康复护理/照护等,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逐渐满足其更高的需求,如文化/娱乐活动、情感陪伴/支持/节日问候或探访/聊天解闷、紧急救助、律援助/咨询、保险/理财指导、学习/教育等,逐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随着年龄的差异,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也不尽相同,部分老人养老服务需求意识较弱,70岁及以上的老人对医疗/康复护理的需求明显加大。进入80岁及以上,随着身体状况的变化,老人的自理能力变弱,需要更多的生活照料支持。

居家养老占主体

江苏省大部分城市主要推行“9064”的养老模式,即90%的老人采取居家养老,6%的老人采取社区养老,4%的老人采取机构养老。通过对江苏省老年人的养老意愿进行调研,结果显示,居家养老依旧占据主体,占据83.3%,8.8%的老年人倾向于社区养老,7.9%的老年人愿意选择机构养老,比例较“9064”有提升。老年人的养老意愿也存在明显的代际、区域和城乡差异,低龄老人选择居家养老的比例更低,高龄老人对机构养老的接受比例较低,苏北、农村地区对机构养老的接受比例较低。

对应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政府、养老机构、社区及相关社会组织等养老服务供给主体针对性提供了相关服务,但是老年人对养老服务认知不足,调研对象中有26.1%的老年人不清楚社区及相关部门是否提供相关服务。老年人主动消费意愿较弱,导致供给服务难盈利,并且现阶段养老服务业的低盈利或者不盈利现状,导致从业人员的薪资待遇相比其他服务业低。现阶段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意识较弱,消费意识不强,消费力有限。但是,对日常餐饮提供、代办服务、日间照料、出行、康复护理需求多且付费意愿高。

引导养老消费,提升社区、机构养老需求

从居家养老的细分需求看,“居家养老+上门+专业化”的服务需求已经非常明确。从需求的角度出发,政府及相关部门需要大力发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探索居家养老服务的多样化落地模式,为居家老人提供专业的养老服务。未来还需要进一步增加社区养老的比重,完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老年人不选择机构养老的障碍点集中在固化的传统养老观念影响、费用高和对养老机构有错误认知三个方面。政府及相关部门需要考虑优化低中高档养老机构的结构。对养老机构设置的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进一步降低老年人的养老负担。政府要鼓励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养老机构可以提升透明度,适当增加宣传,提升老年人对养老机构的正确认识。此外,医疗、康复护理等是老年人最重要的养老服务需求之一,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皆需要考虑与医养深度融合。

针对本次报告结果,江苏省消保委认为,江苏省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未来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需要基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进行纵深融合式发展,在探索的过程中发展完善;养老服务的规划需要发改委、教育、民政等政府相关部门进行顶层设计和构建联合机制,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改革创新;养老服务推进的过程中,在重视供给侧改革的同时,需要强化对居民,尤其是老年人及子女的养老观念、养老服务需求及消费意识的引导,提升整体社会对养老的重视度。

来源:中国消费网【整理摘编:时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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