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实录 | 张丽红:科创板对拟上市企业的知识产权要求及企业管理实践

鸿睿导读

2020年10月31日,由《中国知识产权》杂志联合上海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长三角资本服务市场基地共同主办“2020中知实务论坛——企业IPO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热点与焦点问题研讨会”在上海召开。会上,微创集团知识产权副总裁就“科创板对拟上市企业的知识产权要求及企业管理实践”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大家下午好,今天非常荣幸由我来分享这个主题。确实,科创板对于我们目前一些科创型的企业来说是非常好的新起点,接下来我会从三个方面来进行分享:知识产权是科创板企业的标配;企业上市过程的常见问题和风险;企业在IPO知识产权管理上的实践。

一、知识产权是科创板企业的标配
这部分前面的几位嘉宾也已经分享过了,讲得非常清晰,主要是分三个层级,一个是总的注册管理办法,有对知识产权包括科创板定位的要求,然后是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市规则和41号文,也都对科创属性和知识产权的要求做了一些比较详细的规定,包括招股说明书、上市审核问答等。
第二就是刚刚上交所专家讲的三项常规指标,虽然是常规指标,但是往往可能是一个必要条件,因为这几项专利有可能就会变成被竞争对手攻击的重点,成为阻止企业上市的要害,所以也是非常重要的。还有五项例外条款,时间关系我在这里就不展开了。
二、上市过程的常见问题及风险
我们讲科创属性的定位,最后往往会落到几个标准上:一个是行业和相关的技术,或者是所属领域和技术是不是在刚才提到的“6 1”条款里面;还有一个是企业的研发投入、核心研发人员以及输出的知识产权等。通过这几个方面,知识产权就成为一个可以衡量的指标。我以前问大家,你们想象一下,在上市审核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怎样的问题?或者说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哪些地方没做好的话,知识产权可能会成为一个问题或是一个风险?每次大家头脑风暴的回答,其实都没有像上市委专家提出来的问题那样的丰富和全面,今天我也会重点来讲几个有代表性的问题。
1. 未申请专利
某公司在上市之前都没有把公司核心技术申请专利,最终被驳回了上市申请。不过这个问题也确实值得讨论,因为有时候企业对于配方等是不太愿意去申请专利的,但是若配方本身不申请专利,那配方相关的技术,包括工艺、设备等是不是可以申请专利?如果企业一个专利都没有,确实可能无法满足五项常规指标,所以这是一个因未申请专利而终止审核的案例。
2. 无授权专利
某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人工智能数字资源的服务商。公司的首批申报时间是2019年,从2005年到2018年,十几年过去了,该公司居然在2018年之前一项专利都没有。到2018年准备上市之际,律师、保荐人等发现该公司没有专利,公司才去匆忙申请了八个专利,但是都还没有授权,所以这样一个没有授权专利的公司也是无法上市的。当时其实还没有明确五项常规指标和例外指标,但在审核时,这样的情况也是无法顺利上市的。
3. 近年来无授权专利
那么,五项常规指标都满足了,是不是就万事OK了呢?这就又提出了一个问题:近年来没有授权专利是否会影响企业上市?如果一家公司的专利都是很多年前的,或者是以前公司成立的时候,为了融资而申请了很多专利——现在确实有一些这样的公司,刚成立时为了引入外部投资方而去申请一些专利。类似这样之前有授权专利而近几年却没有新授权专利的公司,在上市的时候也会被质疑。因为科创板上市,包括审核,其实是为了考核这家公司持续的经营能力和持续的盈利能力。如果公司多年前申请了一些授权专利,技术实力较强,但这几年公司的技术、研发投入都在走下坡路,也没有新的知识产权产生,那上市委专家就会怀疑这个公司是不是遇到了技术瓶颈或者重大技术难题无法攻克。这家公司是否属于优质公司,是要被打问号的。
4. 受让专利
上市申请时类似受让专利的问题,有时也会影响企业的科创属性。一家公司的专利本来就都是买来的,有时甚至可能是在上市之前为了凑数而买来的,这样也会被提出问题,当然这些问题不一定会导致审核终止。之前有一位分享者就有提到,如果公司的专利有问题,公司可以说这不是自己的主营业务,或者说对主营业务的贡献非常小,那这个问题或许也能通过。所以,这里其实已经有一些应对的套路了,正如这家新能源公司就是这样回复的:已经办理了相关手续,专利权已在自己名下,不存在潜在的纠纷;该专利对公司主营业务的贡献非常小,不属于特别重要的专利;这是受让来的专利,公司主营的知识产权是在公司名下独立研发的。
5. 专利质押
近年来,我们政府一直在主导一些与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质押以及金融等相关的政策,一些小的科创企业在现金流出现问题时,可能就会把知识产权质押在银行。这样其实也会对企业上市造成一些影响,但是及时解押的话也就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例如这家公司最后就是这样答复,相关专利的质押已经在2019年上市申请之前就注销了,并提到相关专利并不属于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因此最后也未对上市造成阻碍。
6. 合作完成的知识产权权属问题
某科技公司在申报材料里提到,其技术联合了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天大、北京工业大学、北京航空等一些具有科创代表的研究机构和高校,意在表明虽然公司本身比较小、知名度不大,但是公司合作的机构都很有名,以此来提升自己的技术含量。但要注意的是,在提升自己的过程中,公司一定要平衡好,不能喧宾夺主,否则审核专家会怀疑技术的贡献方究竟是公司还是合作方,知识产权权属究竟归谁等,而这些问题就可能会成为企业上市过程中的绊脚石。比如这家科技公司就答复称:一方面提及的这个知识产权不是共有,而是归公司一方所有的,权属没有问题;另一方面公司及时申请了一些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并在协议中对权属进行了约定,不会存在权利瑕疵的问题。
除了合作完成之外,还有如被授权使用的专利等问题,都会涉及技术是否是公司独立拥有、可以独立支配的,是否会存在其他后续的风险等。
7. 报告期内重大诉讼及进展
还有一个问题,是公司在上市过程中有没有发生重大的诉讼及相关进展,正如刚刚上交所专家分享时所说,企业的重大知识产权资产是不得发生重大诉讼的。那这里强调的是,要讲清楚这个诉讼是不是重大的诉讼,跟主营业务有没有关系,以及诉讼是否对公司未来利润产生大的影响等。例如这家企业,公司在之前有一起诉讼,但是现在案子已经结束,在当时的诉讼里,该公司虽然是被告,但是原告已经打到最高院而且最终被驳回了,因此这个案子不会对该公司产生太大的影响,所以也没有阻碍公司的上市。
某家医疗器械公司在科创板申报之前,公司产品进入美国和欧洲时被同一家竞争对手起诉了,而且涉诉的是主营产品,诉讼也对公司产品销售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其实在这种情况下,上市还是很困难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公司一方面找了两家律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该产品不会侵权,或者说侵权的风险很小,这其实是通过一些外部律师来进行背书;另一方面公司回复称涉诉产品不存在侵权问题,且公司拥有相关专利,因此有取得有利诉讼结果的基础。另外,公司也提出涉诉产品收入占主营收入比例较低。第四条是比较关键的,也比较常用的,就是公司持有90%股份的前五大股东承诺:如果发生诉讼赔偿的话,由大股东去承担相关风险。因为上市的回报还是很大的,所以大股东一般也会出来做这个担保。有了这样的一些努力和措施,这家公司最终还是上市了,这些方面的做法我们也可以参考。
三、诉讼案例分享
企业在上市前期、上市过程中或者上市之后被告了,这些诉讼其实就是冲着科创板上市来的,相关案例有很多,这里我也整理了一些。例如网宿科技告白山科技,白山科技最终终止了审核。还有金山科技和安翰科技的案子,安翰科技主动撤回了上市申请,但是也是非常可惜的,因为金山科技诉安翰科技八个专利侵权,而这八个专利中有六个被成功无效了,还有两项专利法院判决也是不侵权。包括光峰科技、极米科技、峰米科技的这些案子也很热闹。
我们再来看看诉讼标的额,也都非常高,如网宿科技告白山科技的诉讼标的是1.6亿,其他诉讼的标的额基本上也是几千万,最低的是四百万。所以标的额也很高,因为上市前的专利阻击,目的不是要赔偿,目的是要你的公司不能顺利上市。
诉讼的时间点,大多数是上市前,但是也有两家是上市后的,结果也都不太一样,我们可以具体再看两个案例。光峰科技是在7月22日首批上市的,台达电子就在7月29日拿了三件专利诉其侵权,光峰科技随即在当天提出了相关专利的无效并且起诉了台达电子。类似的案例我们以前在医疗器械领域里也碰到过,以前也经常感叹这是怎么做到的,现在科创板来了以后,大家对这类诉讼可能更加警觉了。现在也有公司会提前委托代理机构做大量的专利无效,提前准备好专利无效请求书等,这些公司可能是提前预见了自己的专利有侵权风险,一旦有对手起诉,公司当天就可以去提无效。尤其是在上市前和上市过程中,对于这样的诉讼处理反应慢了,有时就可能会把公司上市的进程拖后好几个月,如果公司能够提前准备好,快一点推进回应和答复,就可以把上市的进程加快。所以现在上市之前,公司要去识别自己的风险,要提前准备这些工作。
极米科技和峰米科技的结局也特别有意思。当时峰米科技先是告极米科技专利侵权,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4600万元;紧接着是针对其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专利。极米科技的招股说明书上有16项已经授权的专利,应该是满足五项常规指标的,但是峰米科技把这16项全部提了无效。因为专利一旦被无效,专利权利是自始不存在的,所以,如果将自己的竞争对手打到只有四项专利了,那公司就很难上市(除非公司后续又有新的授权专利可以赶快补上)。所以,实际上这个常规指标已经成为了实践中常见的攻击点。但这个案子中双方在9月2日官宣签署了专利许可协议,进行了战略合作。极米科技和峰米科技是握手言和,最后还算是双赢。
我们稍微总结一下,这里一部分是外部的挑战,比如说科创属性的专利数量问题、披露的问题、已有纠纷如何处理的问题,包括大股东的担保能力;另外一部分,我们要关注的是有没有可能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重大纠纷等。主要在这些方面,我们需要去做一些预见和准备。
四、企业IPO知识产权管理实践
我认为知识产权对公司其实是一个长期的影响,或者说它标志着企业的发展潜力和特点,企业发展知识产权不仅仅是为了科创板上市,更应该从战略上去重视知识产权,要招聘一些专门的团队来做专业的事情,将知识产权和企业战略结合之后,再设计到企业的业务工作中去。从另外一个三角形的角度来看,企业是在管理知识产权的一些价值,而这将在企业上市、包括融资的过程中非常充分地体现出来。还有风险的管控等,当然这个约束点是企业的成本。
一般情况下企业都要有自身知识产权的发展战略,可能不同阶段下会不一样。下面我会讲一下几条线的管理,比如对象的权利化管理,即企业中会有许多对象如经营的对象、创新的对象等,最终我们可以把它们权利化为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商誉包括其他一些知识产权。还有就是权利的价值化管理,即权利产生后不要只把它放在抽屉里。其实企业的知识产权在业务中已经体现了价值,而这些维护成本就是企业得到回报而应付出的成本,所以我们更应该注重的是将权利价值化的实现过程。另外,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方方面面都要进行风控化的管理,包括研发、生产、采购、投资及人员的流动等过程。下面是一些管理平台,有制度、流程、数据及教育培训等等,来进一步对其做支撑。
谈及科创企业发展路径中的知识产权策划,很多科创企业都是从创新化培育的过程开始的,接着产品开发出来,开发过程中可能就已经开始融资了。然后再进一步进行产品的上市,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又会有技术的投资与交易,因为有些技术可能不一定都是自己独立完成的,就需要去购买或者获得授权,还包括企业融资与IPO的过程中非常需要进行的一些知识产权管理。
最后总结一下,一是我们要尽可能地去规范化管理,比如说要去及时申请知识产权,并做好一个合理的布局,要理清知识产权的权属和来源,要对以前的一些不太规范、完善的协议、权利转让证明去进行补充等。二是风险的识别与规避,要找准自己的对手,找准自己的风险点主要在哪些方面,并针对这些方面预先进行管控,做好应对的策略。特别是核心产品,因为自始至终我们讲的都是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三是纠纷发生监控与应对,特别是招股说明书披露之后,要多角度地去监控潜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做好纠纷发生时候的应急预案,以及相应的经济担保、舆论与新闻事件管理。四是做好反诉对手的准备,包括专利无效等,这样可以提升企业在纠纷发生时应对的主动性。总的来说,就是我们要进行规范化管理和预案式的应对。
正如袁真富老师之前所说的,IP OK才能IPO成功。最后和大家分享一句话:“科技创新促生业态与赛道,知识产权链接技术与资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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